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交通事故鉴定费怎么计算

发生交通事故,肯定会对有损害的人或车进行鉴定,但是交通事故鉴定是需要收费的,不过重新鉴定就不要收费了,那么交通事故鉴定费怎么计算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鉴定费怎么计算
  根据不同的鉴定机构,具体收费不同。患者家属或医疗机构应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按规定缴纳鉴定费。若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事故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二、什么是交通事故鉴定费用
  指为了收集证据,找到交通事故原因,正确划分责任和后期伤者伤残鉴定而做的一些鉴定工作而收的费用。比如车辆刹车,轮胎,灯管,转向的检验;血液乙醇的检验,尸体的检验,车速的鉴定,等等。交通事故鉴定费用包括交警处理阶段的车辆检测鉴定、伤者伤情鉴定;法院审理阶段的伤者伤残鉴定、车辆损失鉴定等等
  三、伤残鉴定费用多少钱?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医疗机构应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按规定缴纳鉴定费。若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交通事故鉴定费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具体分析,不同的地区收费是不一样的,而且还要根据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当然,交通事故鉴定费的承担也是有双方按责任承担,如还有其他疑问,我们建议登录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能尽快帮助到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试驾出了车祸应该由谁负责 试乘试驾引发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
      试驾出了车祸应该由谁负责试乘试驾引发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是近年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较为新型且数量呈现上升趋势的案件类型,试驾中除了发......


·在我国利尔化工辞职后不能再入职吗?
      在我国利尔化工辞职后不能再入职吗?一般情况下,是可以重新入职的,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同意就可以。当然,如果原来在该单位工作时的表现不好,......


·西安嫁城女子女征地补偿2023有吗?
      西安嫁城女子女征地补偿2023有吗?西安嫁城女子女征地补偿2020有吗?有户口就有补偿;2010年7月,农民征地补偿标准,将动态调整逐步提高。为......


·夫妻离婚抚养费标准
      夫妻离婚抚养费标准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孩子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标准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


·房屋漏水造成的损失该如何定责
      因为房屋漏水造成的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房屋漏水造成的损失如何定责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确定,如果是因为楼上住户装修等造成的,应当由楼上住户承担损害......


·若干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容有哪些?
      若干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容有哪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配合在18个城市(上海、天津、齐齐哈尔、......


·一般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是怎么判刑的?
      一般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是怎么判刑的?一般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


·认定事实婚姻的标准有哪些?
      认定该事实婚姻的标准有哪些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并且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所形成男女两性结合。其具......


·线上打借条线下转账合法吗
      今借到借条线下转账犯法吗今借到借条线下转账不是犯法行为,转账方式很多,可以通过各个银行的手机银行转账,这个也是各大银行主推的转账方式,而且基......


·债权债务转让有效条件是什么?
      债权债务转让有效条件是什么?由于债务的转移可能会损害债权人的债权,因此法律对债务转让的条件做了严格的规定,具体包括以下条件:(一)须有有效债务存......


·高新企业认定流程是怎么样的?
      高新企业认定流程是怎么样的?一、高新企业认定流程是怎么样的?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而高新技术企业是创新型国家建设中最重要的创新元素,国家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