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创业企业融资租赁是什么?

创业企业融资租赁是什么目前,各种新兴创业模式兴起。由于小微企业在创立之初资源不够充沛,导致资金链锻炼因而限制了企业的发展。因此,创业企业融资租赁的模式备受广大创业者的青睐。下面就随我们一起去了解一下什么是创业企业融资租赁。
  一、什么是创业企业融资租赁
  创业企业融资租赁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末,是专门针对新创企业而开展的一种特殊形式的融资租赁方式。其运作机制起源于融资租赁,但通过创业投资又对一般意义上融资租赁进行了改造,是一种将一般融资的灵活性与创业投资的高收益性有机结合的一种新型融资方式。当新创企业缺乏资本无力购买所有的设备时,创业租赁便为解决这一难题提供了捷径。在创业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可以在资产使用寿命期间获得设备的使用权;而出租人可以以租金形式收回设备成本,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报酬。
  二、创业企业融资租赁的特点
  与一般融资租赁相比,创业企业融资租赁具有以下特点:(一)创业租赁的资本金来源是创业投资资本,出租方大都是创业投资公司,少数是创业租赁公司;(二)承租方是新创业企业;(三)创业租赁风险较一般租赁融资高,因而租金也较高;(四)为了防范高风险,出租方通常要派一名代理进驻承租方。不仅如此,为了获得足够多的风险补偿,一般还可以获得认股权。
  三、创业企业融资租赁的意义
  (一)解决资金短缺问题,有助于尽快形成生产能力;(二)租金支付的可计划性,可以与出租人协商安排租金的支付,有助于安排经营计划和财务计划,这对初创企业而言是十分重要的;(三)既可以改善资本结构,又可以减少企业所得税的税负。因此,创业租赁很适合初创企业,比如在筹备初期,可短期租赁办公设备、运输工具等,暂时解决资本不足的问题,待所需资本到位后再做购买的打算;(四)在短期租赁中,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一般由出租人承担,这样可以克服新创企业专业人员不足的困难,并能节约成本。以上就是对创业企业融资租赁的一些简单介绍。创业企业融资租赁模式必将成为日后创业公司的首选。当然,由于这种模式是新模式,尚未发展成熟,实践中必然存在一些的问题。众多创业者可以向专业人士寻求帮助,找到最符合企业发展的道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破坏公共财物行政处罚是什么?
      破坏公共财物行政处罚是什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


·高空坠物案律师辩词起诉程序是什么
      高空坠物案律师辩词起诉程序是什么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之前已经被监视居住判刑吗
      之前已经被监视居住判刑吗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一种刑罚,而且监视居住与是否判刑也没有必然联系。监视居住只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


·移送审查起诉告知书法律依据是什么
      移送审查起诉告知书法律依据是什么一、移送审查起诉告知书法律依据是什么?移送审查起诉告知书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


·公司解散法定程序有哪些
      在如今经济飞速发展的社会,成立一间公司是非常常见的,并且也是容易的。但由于经济环境的瞬息变化,很多公司适应不了时代潮流,就会面临解散,但解散......


·用土地使用权证能贷款吗?
      用土地使用权证能贷款吗?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居民只能享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是我们拥有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也是我们处分土地使用......


·一、劳动合同丢失如何补办?
      一、劳动合同丢失如何补办?如果劳动者保存的一份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劳动合同丢失,劳动者......


·过失致人重伤后遗弃与遗弃罪一样吗?
      遗弃罪是指一方对另一方实施了遗弃行为,而过失致人重伤后遗弃则区别很大。我们经常能在网络上,电视上看到驾车撞人致人重伤后逃逸的案件,这类案件一......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利息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利息一、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利息怎么算股权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质押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失赔偿金以及质物保管和处分的......


·妨害作证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妨害作证罪,是指采用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


·结婚二年离婚财产分割如何进行?
      结婚二年离婚财产分割如何进行?1、离婚时,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财产的具体情况,......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