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商业土地使用权到期该怎么办?

商业土地使用权到期该怎么办?商业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一般网上输入这个关键词,会发现年限有所不同,这与土地性质有很大关系。到期以后,如果你觉得自己经营的还是很可以的,可是租约的期限已经到了,怎样去解决这是一个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解释一下商业土地使用权的年限和到期以后的解决方法。商业土地使用权到期该怎么办一、商业用地使用权年限有所不同商业用地分为商场、写字楼、酒店及旅游用地等,商场用地使用权一般是40年,写字楼、酒店一般是50年,各地规定有所差异。最终应以当地规划国地部门核发的建筑用地批准书和用地规划许可证上审批的为准。二、商业土地使用权到期以后怎么办?按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另外,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提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第四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第四十二条 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提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三、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有以下几种方式: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此外,土地使用权未到期国家也可征用,但应就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进行补偿。综上所述,土地性质不同年限上就有不同的规定,具体还要依据土地规划部门的相关文件。土地使用权到期以后,不是说没有应对的方法的,可以继续提交申请,只要土地不被收回就有机会继续签订合同。同时要注意的是,未到期的土地也有被国家征用的可能,不过也会有相应的赔偿措施。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交通事故评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评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一级伤残】(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1、植物状态;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


·离婚案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是怎样的
      离婚案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是怎样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及一方所得的财产,除双方另有约定、法律另......


·起诉重婚罪有效期是多久?
      起诉重婚罪有效期是多久?严格说来,对于刑事案件不应该说成是起诉有效期,而应该是案件的追诉时效。那么对于重婚犯罪来讲,法律中规定的追诉时效是多久......


·处罚网络诈骗法律条例条规有哪些?
      处罚网络诈骗法律条例条规有哪些?处罚网络诈骗法律条例条规有哪些?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离婚后需要到派出所登记?
      离婚后需要到派出所登记?一、离婚后需要到派出所登记?离婚之后也不需要到派出所进行登记;离婚后应当到公安机关变更户口簿婚姻状况的。户口簿上......


·赠与协议与遗赠扶养协议规定是什么?
      赠与协议与遗赠扶养协议规定是什么?遗赠扶养协议与附扶养义务的赠与合同实质上都是一种民事赠与行为,这是二者的共同点。二者区别主要在于:1、赠与财......


·吊销营业执照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吊销营业执照的法律依据是什么?1、违反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吊销营业执照(1)《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


·指使别人去打人的后果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教唆他人打人属于教唆犯,如果被教唆的人把他人打成轻伤以上,教唆的人要按照故意伤害罪的共犯处罚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


·女性被家暴起诉离婚需要多久时间?
      女性被家暴起诉离婚需要多久时间?一、女性被家暴起诉离婚需要多久时间?女性被家暴起诉离婚需要的时间,是根据案件复杂程度而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范本怎样写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范本怎样写农村土地问题既涉及国家大政方针,又关系农民生计,土地一般为国有、集体所有,是不允许进行买卖出让的。但是,随着时代......


·买二手房需要什么条件
      买二手房需要什么条件1、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