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工程质量合同应该怎么写?

工程质量合同应该怎么写?
  
  对于学习法律的同学以及法律工作者、律师来说,会写各类合同使他们的必备技能,我们在生活中也会接触到各类合同,但工程质量合同是比较罕见的,因此,不少朋友不曾见过此类合同,故而不知该如何写,所以我们为您提供了一篇工程质量合同范本。
  
  工程质量合同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五楼办公区装修工程(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按第一部分协议书中规定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分项内容。
  
  二、 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 装修工程为壹年;
  
  2、 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壹年;
  
  3、 其他约定:竣工验收交付后,由乙方留置3~5人组成小分队,负责免费服务保修壹年。保修期内,乙方应及时提供服务,并保证在18小时内到达。
  
  三、 质量保修责任
  
  1、 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 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 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主体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 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5 %。
  
  五、 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和利息返还承包人。
  
  六、 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约定。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其同签署。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都是需要在合同中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跟其他类型的工程合同相比,此类合同是比较简单的,篇幅自然也就比较小。合同的内容主要是质量的保修期、保修责任以及保修金的这幅与退还等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先前有被监视居住抵刑期吗
      先前有被监视居住抵刑期吗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一种刑罚,而且监视居住与是否判刑也没有必然联系。监视居住只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


·交通事故诉讼的有效期为多久?
      交通事故诉讼的有效期为多久?发生的交通事故比较严重,导致他人身体受伤、残疾或者是死亡的,那么此事的时效为1年。如果不严重,只是造成了财产损失的......


·土地使用权终止之后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终止之后怎么办?我们知道,我国如果要使用土地进行活动,是必须持有土地使用权才可以的。而且,对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年限规定的,用途......


·强奸致人死亡如何惩处?
      强奸致人死亡如何惩处根据《刑法》条文规定,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法律依据:《刑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血液中酒精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血液中酒精含量20毫克/100毫升〈含〉以上80毫克/100毫升〈不含〉)以下)处500元罚款,记6分,驾照暂扣1个月至3个......


·工伤认定有效证据包括哪些?
      工伤认定有效证据包括哪些?首先,工伤认定去劳动局申请,需要出具以下证据。1、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


·银川最新醉驾处罚是怎样的
      银川最新醉驾处罚是怎样的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


·先行赔付责任在装修行业是如何实现的
      先行赔付责任在装修行业是如何实现的一、先行赔付的概念所谓先行赔付,就是当经营者不在的时候,消费者可以向市场主办单位提出赔偿,然后再由市场主......


·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有哪些
      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有哪些一、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有哪些《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


·交通事故逃逸如何处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
      交通事故逃逸如何处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


·一、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区别是什么?
      一、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区别是什么?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主要是:(一)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属于的范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