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中止探望权申请该怎么做?

中止探望权申请该怎么做?在当今社会,离婚已经是一件很普遍的事,并且也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会面临诸多纠纷。即使离成婚,后续也可能会有问题出现。比如夫妻离婚以后,不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的对孩子的探望权的问题。这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但是,有时候在行使这一权利的过程中,会对子女造成伤害,不利于身心健康。在这种情况下,是可以申请中止探望权的。那么,中止探望权申请该怎么做?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相关问题,供您了解与参考。一、中止探望权应该怎么申请?父母双方离婚后,父亲或母亲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具体申请中止探望权的关键是:1、申请主体: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2、申请过程: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的,依法作出裁定。当然,中止探望权并不是永久的,需要中止探望的事由消失之后还是可以回复探望权的。二、中止探望权具体的法条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三、中止探望权的条件有哪些?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这是基于对子女的人身健康的考虑;2、探望权人不按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方式、时间、地点探望,严重影响子女生活学习;3、探望权人将子女带入色情场所或让子女观看不健康的影视、书刊的;4、探望权人道德败坏、通奸、姘居、卖淫、嫖娼、吸毒、赌博,对子女身心健康会造成不利影响的;5、探望权人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的;6、探望权人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的;7、探望权人发现子女有不良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不教育制止的;8、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情形。以上就是对中止探望权申请该怎么做所作的解答。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探望权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被中止的。而我们应当了解到中止探望权是需要向法院递交申请的,并且由法院判决,从而才能中止探望权。夫妻双方不能私自中止探望权。另外,申请之前应当准备好相关的理由和证据,才能得到法院的准许。如果您遇到这方面的问题,建议您及时寻求律师的帮助,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才能更快也更为妥善的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法院立案收费标准规定
      法院立案收费标准规定通过公权力来解决纠纷的,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此时则要求当事人交纳一定的诉讼费。对此,我国还规定了法院立案收费标......


·一、离婚财产如何分割还有孩子如何分割?
      一、离婚财产如何分割还有孩子如何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


·一、回迁房买卖合同协议是否有效?
      一、回迁房买卖合同协议是否有效?只要买卖双方是经协商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并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离婚诉讼能否缺席判决?
      离婚诉讼能否缺席判决?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在审判实践中还是比较多见的。因夫妻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导致双方感情淡化,故法官在解决此......


·吸毒犯法怎么处罚 吸毒构成犯罪吗
      通常情况下,吸毒行为在我国只能被认定为犯法的行为,一般是无法认定构成刑事犯罪的。因而在涉及到对吸毒行为进行处罚的时候,其实往往就是行政方面的......


·公司法中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有哪些?
      在我国的公司法中,对于股权转让的问题有着明确的规定。在我国的新公司法中,对于公司法中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进行了相关的调整。那么,公司法中关于股......


·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怎么写?
      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怎么写?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怎么写一、行政机关: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3......


·软件著作权的权利——发表权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作品的著作权人享有权利可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两部分:1.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2.著作财产......


·缓刑最高年限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现在社会虽然对犯罪行为人的一些具体的犯罪行为都要进行严厉的处罚,但是刑法并不是一概而论的,它是需要根据具体的情节严重程度来判处不同程度的刑罚......


·对于离婚官司律师怎么收费
      对于离婚官司律师怎么收费对于离婚官司律师收费标准是根据各地的经济标准不同而不同,经济不发达的地区一般是500到1000,经济发达的地区可能上万。律师......


·遗赠房屋抚养协议的规定是什么?
      遗赠房屋抚养协议的规定是什么?遗赠房屋抚养协议的规定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条规定:“被继承人生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