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怎么进行
一.步骤
1、老年人再婚时,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有约定的,只要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法律规定处理。2、老年人婚前财产及夫妻婚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仍归各自所有。3、老年人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即自结婚登记之日起到离婚时婚姻关系终止之日止这一期间内,一方或双方取得的财产。4、老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根据我国《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一方、遵循当事人的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合法地予以解决。须特别指出的是,无工资收入的家庭妇女对共同财产有同样的平等分割权。应该适当照顾生活困难的一方,尤其是女方。
二、原则
1、男女平等。夫妻双方对其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平等分割的权利。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既不能损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还要看情况对女方和子女给予必要的照顾。3、照顾无过错方。2001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对离婚有过错的一方,在处理财物时,应给予无过错方适当的补偿。4、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分割时不应损害其效用和价值,以保证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生活资料,分割时应做到方便生活,物尽其用
三、注意事项
对于双方婚前财产、婚后财产如何处理,最好相互商量,取得一致意见,写好书面协议。并进行婚前财产公证。这样做,可以防止今后在财产上发生纠纷,即使发生了纠纷也便于处理,同时有利于处理与双方子女的关系,使得老年人的再婚免受一些干扰,使老人安享再婚的幸福。以上,就是对于老年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一些简单介绍。按照规定,老年夫妻离婚须遵守的章程,同其他年龄段夫妻相同。用以前的标准来说,能够相濡以沫一辈子一定是件特别美好的事情。也希望正在婚姻生活中的您,能够好好的用心经营下去,得到自己的幸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我国的基本农田可以征收吗?
我国的基本农田可以征收吗?永久基本农田可以征收,基本农田是国家特别保护的耕地,对于基本农田的征收程序也不同于其他的耕地。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一、离婚财产必须写清楚么?
一、离婚财产必须写清楚么?如果婚内没有共同财产则可以不用写明。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基于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关于解除婚姻关......
·同时行使抗辩权的效力是什么?
同时行使抗辩权的效力是什么?在当今这个社会,人们的法律观念是越来越强烈,但是再现实生活中,还是有很多的人并不知道一些法律上的知识,比如说同时......
·一、交通事故赔偿与自己买的意外险还可以报销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与自己买的意外险还可以报销吗?要看实际的情况;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也就是说本次交通事故给当事人造成的全部医疗费用和财产损失都......
·女儿婚后的遗产父母可以继承吗
女儿婚后的遗产父母可以继承吗母亲能继承女儿的遗产,按照《民法典》规定,遗产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如无特别情况则平均分配,如需要......
·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区别
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区别一、区别1.土地承包权其性质属民事权利能力;而土地承包经营权其性质属于民事权利,且属于物权,属于物权......
·《合同法》司法解释关于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法司法解释关于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
·劳动者被羁押工资如何发放
劳动者被羁押工资如何发放首先,按规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羁押期间停发工资。除此之外,对于其他员工,涉嫌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
·劳动合同书相关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书相关规定:1、主体由两方构成。一方是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本人;2、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合同的......
·离婚孩子抚养权分配原则是什么?
对于离婚双方来说,孩子都是心头肉,谁都想拿到孩子的抚养权,亲手将孩子抚养长大。由此引发的民事诉讼也比较多,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的时候,会参考基......
·泸州征地补偿标准
泸州征地补偿标准一、总体概况第一条为进一步依法推进我市征地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