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子女抚养费协议书公证如何办理?

在经济时代快速发展的今天,离婚率越来越高,子女抚养问题成了每个离异家庭关注的焦点。想跟孩子生活在一起,要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来支撑自己和孩子的日常生活开支。如果身体健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那么可以在离婚时,申请子女抚养费协议书公证,争取把子女的抚养权握在自己手里,下面就由我们带您了解一下吧。
  
  一、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子女抚养费协议书公证?
  
  变更抚养权公证,必须由被抚养人父母双方申请。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若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二、子女抚养费协议书公证办理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
  
  2、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证;?
  
  3、草拟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三、子女抚养费协议书公证在什么情况下不能办理?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2、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
  
  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4、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5、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6、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7、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8、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9、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如果到万不得已,离婚的时候,由一方提出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该另行起诉,因为这与原有离婚案件中夫妻财产分割是两个不同的案件。如果需要详细的了解这方面的问题,可以联系相关婚姻家庭律师为您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担保责任约定不明的法律后果
      担保责任约定不明的法律后果担保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因为你不仅要熟悉被担保人的一切还要具有担保的能力,如果出现了担保责任约定不明的情况该怎么......


·关于聚众斗殴罪的司法解释
      我相信您在生活中常常会看见在公共场合会出现一堆人闹事,您所看到的情况,通常我们称这样的行为聚众斗殴。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要是聚众斗殴符合立案......


·离婚获得的损害赔偿包括哪些
      有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一方可以获得来自另一方的离婚损害赔偿,当然要想获得该赔偿,也是需要满足法律中规定的赔偿情形才可以。至于夫妻离婚获得的损......


·钢化玻璃防高空坠物责任怎么承担?
      高空坠物所带来的危害有目共睹,高空坠物由于很难躲避,如果幸运的话不会造成任何的损失,但是如果不幸造成了财产的损害倒是还好,只需要考虑财产损失......


·证据收集方法有哪些
      证据收集方法有哪些可以说在诉讼过程中,哪一方能够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那最终做出的判决自然就是会对其更有利,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打官司就是打......


·工程质保资料一式几份,包含哪些内容?
      工程质保资料一式几份,包含哪些内容?随着建筑行业的兴起,工程项目中对资料这一模块逐渐重视。一个工程项目中一线施工固然重要,但工程资料起到了更......


·马路上醉酒驾驶检测是什么样的?
      当今社会,交通越来越发达,私家车也越来越多。随之,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有酒驾的,有醉驾的等等事故现象,驾车者一经被检查出后,后果也是不容小嘘......


·我们通过中介买房注意事项:
      我们通过中介买房注意事项:1、首先我们一定要货比三家一定要多跑几家,看看价格的差距,别做了冤大头。2、然后我们需要查看房屋的产权问题。我们务必......


·有多个女朋友重婚是否成立?
      有多个女朋友重婚是否成立?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重婚罪并不是有多个女朋友,重婚罪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情形。......


·商标转让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
      商标转让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一、商标转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商标转让合同的成立与否纯属于实事问题,其意义在于识别合同是否已经存在,该合同是此合......


·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情形并不少见,有时候上班路上发生点儿小车祸
      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情形并不少见,有时候上班路上发生点儿小车祸就算是工伤了,但这时候并不见得单位会认定为工伤,那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