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购房者在实际看房的时候,其实是不能对房屋的实际面积进行测量,

购房者在实际看房的时候,其实是不能对房屋的实际面积进行测量,此时仅仅只能靠开发商提供的数据来了解房屋的面积情况。而之后实际对房屋面积进行了测量之后,可能会发现房屋面积缩水,也就是实际面积要小于开发商所说的面积,那遇到这样的情况该如何维权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发现房屋面积缩水该如何维权(一)弄清测算依据。商品房销售一般建筑面积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按套(单元)计价;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首先弄清合同中规定的到底是何种计价方式,其次要注意自己测量方法是否正确,测量数据是否精确。在这些前提下,才能够得出实际面积是否小于合同规定的面积的结论。(二)查看合同相关条款,按该条款处理。(三)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的规定处理:1、如果差值在3%以内(含3%0,则开发商据实退款;2、如果差值在3%以外,首先可以退房,开发商应当在你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你的已付房价款退还并支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其次,有权不退房,差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返还给,面积差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二、房子的公摊面积由谁决定?开发商在房子交付之前,都要由房管部门的专业测绘机构,对房子的建筑面积和实用面积进行整体的测量,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就是公摊系数,每套房子再根据这个系数进行公摊面积的计算。最后,报房管部门审核后用于办理产权证。这是通常的做法。注意:如果购房者对房屋的公摊面积有异议,只能向相关房产测绘部门请求重新的测绘鉴定,这并非是由开发商说了算的。下列空间不得计入公用建筑面积:(1)作为独立使用空间租、售的地下室、车棚等。(2)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实践中,要是发现房屋面积缩水的话,此时可以找开发商进行维权。而在维权的时候,就需要测量清楚究竟房屋面积缩水到了一个怎样的程度,若缩水太多此时可以依法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赔偿由此给购房者造成的损失。必要时,你可以委托我们的专业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不正当竞争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不正当竞争的赔偿标准是什么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也随着政策的逐渐开放,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做起自己的生意,这也就出现了很多经营者,也出现了不正......


·怎么区别按份保证和连带保证
      1.连带保证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未与债权人约定保证份额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为连带保证。连带保证的各个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连带保证债务,每个保证人都有义......


·上海股权转让土地增值税是否缴纳
      上海股权转让土地增值税是否缴纳一、什么是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基......


·结婚后的彩礼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结婚后的彩礼属于共同财产吗因为各地的风俗不同,所以给付彩礼后产出的结果也各不相同,例如,有些地区彩礼是给付女方父母的;有些地区彩礼虽然给付......


·如何看香港注册公司的注册资本
      如何看香港注册公司的注册资本一、如何看香港注册公司的注册资本?查企业的基本注册信息可以到企业注册的工商局去查,如果在省局注册的,可以到省局......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吗
      在我们您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有很多的劳动者朋友们会碰到被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发生,而此时的多数情况下,被解雇的劳动者们并不知情,那......


·转岗用解除劳动合同吗?
      转岗用解除劳动合同吗?一、转岗用解除劳动合同吗?转岗不用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转岗不满意的情况可以协商。如果出现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者......


·土地使用证户主过世要过户吗?
      土地使用证户主过世要过户吗,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可以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应当出具与原来土地使用证人的身份关系,旧土地使用证,以及......


·合同履行的抗辩权包括哪些?
      合同履行的抗辩权包括哪些?在实践中,许多行为都会涉及到合同的签订。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也会有各......


·长期分居多久可以离婚 在什么情况下才会判离婚
      法律中规定如果夫妻有长期分居的情况,同时符合了其他条件的话,则此时起诉离婚法官都是会判决离婚的。这里对夫妻实际分居的时间作出了要求,那到底夫......


·监狱能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监狱能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