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乐山市信息公开的主体包括哪些?

乐山市信息公开的主体包括哪些?
  
  我们您都知道,现在政府工作不仅仅只是做到基本工作,还包括接受公众对其工作的监督。其中信息公开就是一种政府接受监督的方式,这也充分能够体现我们国家人民当家做主的体现。那么就以四川省乐山市为例,我们向您介绍一下:乐山市信息公开的主体包括哪些?
  
  一、什么是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主动将政府信息向社会公众或依申请而向特定的个人或组织公开的制度。
  
  二、乐山市应信息公开的主体及内容
  
  1、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3、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
  
  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四)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4、乡镇人民政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二)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四)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五)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六)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七)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八)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通过乐山市信息公开的主体包括哪些一文,我们能够了解到,政府的公信力现已受到很大的挑战。因此,政府只有不断完善自身的服务水平,坚持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才能增加政府的公信力。最好的做法就是要能体现政府以坦诚的态度面对公众。本文仅供参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财产分割最新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


·主给付义务附随义务有什么区别?
      主给付义务附随义务有什么区别?一、主给付义务附随义务有什么区别?主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的区别主要是:(一)主给付义务自始确定,并决定债之关......


·驾驶员醉酒驾驶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吗
      驾驶员醉酒驾驶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吗?醉驾不会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


·离婚纠纷管辖法院管辖权如何确定?
      一般情况下,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缔结地(通常指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期限吗?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期限吗?交通事故赔偿有期限。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3年,从伤害行为发生之日起算。受害人应当在治疗终结后3年内向对方主张赔......


·破产清算借贷科目包括哪些?
      破产清算借贷科目包括哪些?一、破产清算借贷科目包括哪些?根据破产财务清算期间会计核算的内容和特点,一般企业应设置以下会计科目:1、资产类科......


·集体土地使用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集体土地使用转让协议书怎么写?一、集体土地使用转让协议书怎么写?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甲乙双方......


·一、多个债权人如何分配财产?
      一、多个债权人如何分配财产?当遇到被执行人存在多个债权人的情形时,无非就是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被执行人的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另外一种情况......


·我们遇到非法集资怎么办?
      我们遇到非法集资怎么办?1、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非法集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2、遭遇非法集......


·单位违规辞退员工的赔偿是怎样的?
      单位违规辞退员工的赔偿是怎样的?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单位违规辞退员工的赔偿是怎样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


·盗窃罪“扒窃”的含义
      1997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1997年盗窃罪解释》)第4条中规定“1年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应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