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信息公开的范围
一、检察院信息公开的范围
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向社会发布下列重要案件信息:
1、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决定逮捕、提起公诉等情况;
2、社会广泛关注的刑事案件的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等情况;
3、已经办结的典型案例;
4、重大、专项业务工作的进展和结果信息;
5、其他重要案件信息。
人民检察院对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向社会发布有关案件事实和证据认定的信息。人民检察院可以通过新闻发言人、召开新闻发布会、提供新闻稿等方式对外发布重要案件信息,并且应当同时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上发布该信息。重要案件信息由办理该案件的人民检察院负责发布。对于重大、敏感案件以及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督办的案件,在发布信息前应当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对于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在发布信息前应当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与下级人民检察院同步发布已经获得批准的重要案件信息。各级人民检察院案件办理部门负责拟制本部门应当发布的案件信息,经分管副检察长或者检察长批准后,由本院新闻宣传部门负责发布。没有设立新闻宣传部门的,由案件管理部门负责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上发布,需要向其他媒体发布的,由办公室或者其他指定的部门负责发布。
二、检察院信息公开的意义
1、深化检务公开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必然要求。中国的国体和政体决定了检察权来自于人民、属于人民、服务于人民。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政法机关,在保护人们合法权益,惩治犯罪行为方面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是维护社会公平的最后一道屏障,因此,深化检务公开既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客观需要。2、深化检务公开是推行“阳光检务”的需要。“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深化检务公开,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人民监督权力,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廉洁,以公开保证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务公开推进的过程也是公众有效监督检察权运行的过程,检务公开是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的重要保证。通过检务公开,可进一步促进公正司法、依法办案、文明办案,促进检察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的提高,推动检察队伍建设和检察工作健康发展,进而树立司法公信,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3、深化检务公开是便民利民的现实需要。人民群众日益增强的司法需求要求检察机关必须深化检务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和诉讼权利。通过深化检务公开,可以让社会公众全方位了解到检察机关的性质、任务和职权,内部机构设置情况及工作职能,司法活动的法律依据,工作制度、规程和要求,立案、批捕、审查起诉的程序,以保障其自身合法权益。通过深化检务公开,可以让人民群众全方位感知检察文化和检察工作,并通过举报、控告、申诉、投诉、案件查询等全面参与到检察工作之中,并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流程和结果进行监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怎么对信用卡诈骗罪数额认定
信用卡诈骗罪是侵犯金融管理秩序的犯罪。司法实践中,关于信用卡诈骗罪的案例越来越多,而在处理信用卡诈骗罪的诉讼活动中,对犯罪的数额进行认定是一......
·一、离婚时虚拟财产分配有哪几种情况?
一、离婚时虚拟财产分配有哪几种情况?离婚时虚拟财产分配通常涉及到两种情况。一个是这个虚拟财产是原始取得,也就是说是夫妻双方中一个人或共同制造出......
·邮寄送达有什么规定
邮寄送达有什么规定一、关于邮寄送达的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
·一、婚姻法同居期间财产共同分割是合理的吗?
一、婚姻法同居期间财产共同分割是合理的吗?婚姻法同居期间财产共同分割是合理的。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
·借条上有本人的手印有效吗?
借条上有本人的手印有效吗?借条上有本人的手印一般是有效的,最为妥当的是签字按手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
·行政拘留时间由谁来定夺
行政拘留时间由谁来定夺行政拘留,指的是公安机关根据违法当事人的具体违法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当中对应的相关规定,决定予以拘留。《治安管......
·确认之诉的范围有哪些?
确认之诉的范围有哪些?1.当事人适格。①当事人适格,是指对于特定的诉讼,可以自己的名义成为当事人的资格。②诉讼当事人有原告和被告两类,相应......
·什么样的债务需要夫妻共同承担?
什么样的债务需要夫妻共同承担?婚后双方共同来进行借款的债务需要夫妻共同承担,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
·夫妻离婚哪些不是共同债务
离婚哪些不是共同债务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1、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