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医疗纠纷赔偿数额如何进行计算?

医疗纠纷赔偿数额如何进行计算?如果由于医疗机构或者是医生的疏忽引起了医疗纠纷的话,那么千万不能使用暴力去解决问题,可以和医疗机构进行和解,同时针对相关的纠纷情况,协商确定好相应的医疗纠纷的赔偿数额,在面对赔偿数额的计算的时候很多人不知道怎么算了,下面给您介绍一下医疗纠纷赔偿数额如何进行计算?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 预期医疗费用。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7、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8、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9、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10、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11、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12、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根据客观计算方法,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 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3)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5)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国家是有一定的计算标准的,只是说该标准给出的并不是一个确定的数字,而是需要根据不同地区的情况,按照规定的计算公式来进行计算,一般来说在赔偿金额的计算中,患者的年龄和当地的人均收入水平都是影响赔偿金额的重要因素。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抢劫罪敲诈勒索界限包括什么
      抢劫罪敲诈勒索界限包括什么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主要是:1、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由行为人直接发出的;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


·假冒伪劣产品赔偿标准是什么?
      假冒伪劣产品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假冒伪劣产品赔偿标准是什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列法规:1、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


·撤销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撤销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一、撤销权的法律特征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通过实施一定行为养活其财产,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造成损害的,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


·一、夫妻离婚房子分给孩子写谁的名字?
      一、夫妻离婚房子分给孩子写谁的名字?孩子作为房子共有人之一,处理房子时要经孩子同意,小孩年满18周岁就可以自行处理,如果父母离婚要分财产,孩子有......


·承诺帮助还款是债务承担还是担保
      关于承诺帮助还款的行为是属于对债务的承担行为还是对于债务的担保行为,那么首先就应该分清承担行为和担保行为的区别。对于承担行为在我们国家的法律......


·如何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您在一段劳动关系中,当自身权益收到侵害,应当勇敢的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那么如何进行投诉呢?投诉之后劳动监察机构会如何处理呢,恐怕您对于这个......


·家庭财产继承顺序分配法律规范是如何规定的?
      家庭财产继承顺序分配法律规范是如何规定的?(一)家庭财产继承顺序《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


·酒后打人应该怎么样处理
      喝酒打人要看受害者的伤情,轻伤以上构成故意伤害罪,轻微伤构不成故意伤害罪的以《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


·职务作品前提是劳动关系吗
      职务作品前提是劳动关系吗?1、是的,职务作品应该是在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领取工资的工作人员,与所在工作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这里的工作人员应当作......


·员工患职业病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我们都知道,在入职之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十分关键的一步,那么我们在工作之中,可能会遭遇多种突发情况,这都是用人单位需要保证承担责任的,......


·工作过程中烫伤怎么算工伤
      工作过程中烫伤怎么算工伤?工作过程中为履行工作职责而烫伤的算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