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继承遗产需提供的证据都有哪些

在有多个合法继承人,且都没有丧失继承权或放弃继承权的时候,往往会因为遗产继承而产生纠纷。而此时除了这样的纠纷,就需要实际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进行举证,也就是关系到证据的收集与提供。那实践中继承遗产需提供的证据都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1、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是合法继承人的,应提交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2)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者精神病人的,应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资料。
  
  2、法定继承的证据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
  
  (2)被继承人婚姻、生育和抚养子女状况的证据;
  
  (3)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应提交收养关系证明书;
  
  (4)继承人以外、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应提交居委会、村委会或者被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
  
  3、遗嘱继承的证据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
  
  (2)公证遗嘱应提交公证书;
  
  (3)代书遗嘱应提交代书遗嘱书;
  
  (4)自书遗嘱应提交自书遗嘱书;
  
  (5)口头遗嘱应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见证人;
  
  (6)以录音形式立遗嘱的,除提交录音外,应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见证人。
  
  4、被继承人财产的证据
  
  (1)房产应提交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发票以及出资证明;
  
  (2)银行存款应提交银行账号;
  
  (3)股票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
  
  (4)车辆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5)股权应提交公司工商登记、出资情况的证明;
  
  (6)债权债务除提交借据以外,应提交相关的证据。
  
  5、其他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以上就是对继承遗产需提供的证据介绍,针对不同的遗产继承纠纷,需要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类型不一样,并且具体到实际的案件中,也不是所有的证据都是可以收集齐全。而要是不知道如何收集证据的话,可以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望京劳动仲裁在哪?劳动仲裁时需要哪些材料
      望京劳动仲裁在哪?劳动仲裁时需要哪些材料一、望京劳动仲裁在哪朝阳区望京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东风南路南十里居28号楼二、申请劳动仲裁......


·一、行使减刑裁定权的机关是怎么规定的?
      一、行使减刑裁定权的机关是怎么规定的?1、减刑一般由犯罪分子服刑所在的法院进行决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审理减刑案件的人民法院因罪犯......


·什么情形下采取择一重罪处罚
      什么情形下采取择一重罪处罚行政处罚择一从重原则是指行政处罚有个原则叫“择一从重”原则,就是说在行政执法检查中,发现一个相对人存在多个违法行为......


·解除合同的除斥期间是指什么
      解除合同的除斥期间是指什么一、解除合同的除斥期间合同法所约定的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一年的期间为......


·危险驾驶罪怎么处罚,它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现在很多青年人都喜欢在道路上开着机动车追逐玩耍,这是行为是非常危险的,要是情节恶劣还会构成犯罪,受到刑法的处罚。很多人就有一个疑惑,一旦构成......


·三明工伤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按照规定可以分为十级。要评级就需要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完后也可以向用人单位拿到赔偿,合理维护劳动......


·一、环境污染举证责任原则是什么?
      一、环境污染举证责任原则是什么?1、环境污染案件审理时采用的是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三......


·一、离婚二年还可以起诉分财产吗?
      一、离婚二年还可以起诉分财产吗?1、可以,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


·绑架后故意伤害怎么处罚
      一、绑架后故意伤害怎么处罚区分绑架行为本身造成伤害和绑架后造成伤害绑架行为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是绑架罪的加重情节绑架后强奸、故意伤害......


·道路工程质量问题如何加强管理?
      我们都知道对于一个工程来说,最重要的就是工程的质量,一个好的工程质量才能使一个工程有更好的效益,那么道路工程质量问题如何加强管理呢?在施工前......


·职务侵占罪司法管辖是怎样的吗
      当今社会,很多人为了金钱不折手段,甚至有人不惜利用职权侵占公司的财物,殊不知这种行为会构成职务侵占罪。那么您知道职务侵占罪司法管辖是怎样的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