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离婚后还可以起诉要孩子抚养费吗

因为这样或那样的种种原因,许多夫妻在育有小孩的情况下仍然离婚。这就导致了离婚后小孩的抚养问题,一般原则上抚养权只要双方协商一致,那么抚养费用一般也没问题。但难免总有一部分人,当时协商没有考虑实际情况,以致于后来抚养困难,想要变更抚养内容,比如说,抚养费问题。那么,离婚后还可以起诉要孩子抚养费吗?
  
  一、什么是抚养费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二、离婚后能起诉要孩子抚养费吗?
  
  (1)关于抚养费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离婚后可以起诉拿抚养费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可以看到,离婚后,如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是有义务负担基本的抚养费。具体的抚养费水平就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来确定。如果双方实际生活情况不太理想,法院会根据利于小孩生活的原则作出判决。
  
  阅读完离婚后还可以起诉要孩子抚养费吗整个文章,相信读者都有一定的了解。离婚后对抚养问题不满的,不因期限问题而影响起诉抚养问题的效力。但是往往起诉后,可能就会面临一个问题,即抚养权变更。如果起诉方经济收入不符合抚养条件,而另一方符合,那么另一方又争取变更抚养权,法院就可能会判决变更。因此,起诉前在能协商的条件下就提前协商一下基本的问题。本文仅供参考,谢谢观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在我国工伤保险待遇属于一裁终局吗?
      在我国工伤保险待遇属于一裁终局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


·一、外地人天津买房子的条件是什么?
      一、外地人天津买房子的条件是什么?外地人天津买房子的条件主要是社保缴纳满三年、缴纳个人所得税未中断等几个条件中的任何一个条件,就可以在天津有......


·交强险理赔的流程是怎样的?
      交强险理赔的流程是怎样的?一、交强险理赔的流程是怎样的保险公司已经简化了交强险理赔手续和流程、缩短了结案周期、完善了抢救费用垫付机制。车主......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权限主要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权限主要有哪些?1、使用土地使用土地是土地使用权的最主要内容。但是,这里的使用不是任意使用,其必须在设定土地使用权所限定的目的......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诉讼管辖是如何确认的?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诉讼管辖是如何确认的?1、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债权转让债权人转让债权从法律关系的角度讲,新的债权人即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


·抑郁症婚姻无效是如何定夺的
      结婚是每个人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在选择和对方结婚时,应该考虑清楚是否适合。还有就是需要在确定两个人结婚时,要先了解清楚对方,是否有病史等。不要......


·遭绑架着威逼杀人判什么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犯绑架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如果偷税漏税判刑8年吗?
      一、如果偷税漏税判刑8年吗?《刑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


·轻伤害从犯没有批捕可能吗?
      一、造成受害者轻伤害,不被批捕的法律依据有哪些?打人致他人轻伤一级的,已经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被追究刑事责任并......


·噪声职业禁忌症不属于工伤吗
      噪声职业禁忌症不属于工伤吗一、噪声职业禁忌症不属于工伤吗单纯的噪声职业禁忌症不能判断是不是工伤,需要看所造成的噪声职业禁忌症是否符合《工......


·没有房产证的
      没有房产证的离婚按揭房如何过户没有房产证的按揭房,离婚后如何过户呢我们都知道,房屋过户必须有房产证,没有房产证是无法进行过户的。按揭房的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