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投标报价的依据
从理论上讲,这种预算只能看作是工程项目的社会期望价格,包括社会平均成本、计划利润和税金三部分。但是社会平均成本只是一个概念问题,不可能充分考虑工程项目个体的特点和差异,也不是企业个别成本的简单平均或加权平均。一般说来,即使企业的计划利润和税金均为零,预算价格也会高于企业的个别成本。所以说,工程预算价格与企业的个别成本有着本质上的区别。由于招标投标竞争择优的本质,企业在报价时既要考虑社会的平均成本,又要考虑企业的个别成本,同时廉顾市场需求状况和企业面临的竞争形势,在预算价格和企业的个别成本之间选择某一点进行报价决策。这也是判定投标报价是否合理的基本依据。
有人认为,既然现在工程招标一般都设有标底,那么,是否可以以标底为基数规定一个下浮幅度,投标报价与标底相比,以该下浮幅度内就认为它是可以接受的,而超出这一幅度范围就认为其低于企业成本,不能中标。其实,这种做法至少有两点是讲不通的,一是仍然没有考虑企业成本间的差异,还是将价格与整个投标方案割裂开来,这与依据定额编制预算计价的方法本质上没有区别;二是一旦制定这一幅度,就会导致企业拼命地往这一幅度上靠,因为只有在这一幅度范围之内,且最接近于下限才有可能中标。所以在实践中不宜设定这样的控制幅度,标底只能作为定性的参考,不宜作为定量判定的依据。
在实际操作中,可以首先依据标底对投标报价作出初步的定性判断,之后,可以从另外的角度进行分析评判:一是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对比分析。在成熟的市场竞争条件下,不同企业之间的报价不应该相差悬殊。如果最低报价与其它几个较低的报价是比较接近的,或者虽然相差较大,但仍在可以接受的幅度范围之内,则该最低报价就有可能是合理的;相反的,如果最低报价比次低报价低很多,则应对其进行更进一步的技术分析。二是结合企业的综合实力(包括机械设备、技术力量、管理水平等)和投标方案进行评价,重点分析其降低成本的具体措施,如材料采购,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和科学的施工方案,以及合理的工期安排和劳动力调配计划等方面,只要这些措施科学、合理、可靠、得力,能够基本上实现降低成本的要求,就可以认为该低报价是能够接受的。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离婚债务分割新规定是怎样的?
离婚债务分割新规定是怎样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
·公司变更登记谁申请?
公司变更登记谁申请?一、公司变更登记由谁申请的依据1、《公司法》依照《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
·农村土地流转有几种形式
农村土地流转有几种形式一、农村土地流转有几种形式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类型为土地互换、出租、转包、借用、转让等方式。流转土地要坚持农户自......
·最新玻璃瓶购销合同范本
最新玻璃瓶购销合同范本玻璃瓶购销合同范文甲方(需方):签订地点:乙方(供方):签订时间:根据>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
·合同审查的基础性原则是什么
合同审查的基础性原则是什么1、合法有效原则。合同一定要合法,这是合同的关键和核心。合同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想要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在合法的前提下,否......
·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还问我借钱?
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还问我借钱?1、别人欠钱不还还借钱,如果是暂时没钱,可以让他打欠条,帮他度过难关,如果是欠钱不想还,可以协商措置。有些欠款人......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时间是怎么规定的?虽然工程在建设完成之后会由建设单位对工程进行质量评定,验收合格才会投入使用,但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工程投放......
·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所谓试用期顾名思义是指包括在劳动期限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依法进行双向选择色期限。在此期限内,一方面,用人单位会对劳动者进行考核,另一方面劳动......
·故意杀人没杀死怎么判刑?
我们知道故意杀人是属于刑法里最为严重的罪行之一,它直接剥夺了他人的生命,所以我国对故意杀人的处罚是比较重的,但也存在着故意杀人没杀死的情况,......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限制情形有哪些?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限制情形有哪些?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2、在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