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顺序是怎样的?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顺序是怎样的?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安抗辩权能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的行为产生,并促使对方履行义务。许多人不知道它的成立条件,进而导致了人们不懂得行使不安抗辩权的顺序。那么,行使不安抗辩权的顺序是怎样的呢?下面让我们简单和您聊一聊。
  一、不安抗辩权与相对方关于合同履行顺序的关系是如何的
  不安抗辩权与相对方关于合同履行顺序的关系是债权人先履行合同。债务履行有先后顺序,且有履行顺序在先的当事人行使。
  二、不安抗辩权成立条件
  (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不安抗辩权为双务合同的效力表现,其成立须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并且该两项债务存在对价关系。(二)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不安抗辩权制度保护先给付义务人是有条件的,只有在后给付义务人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害及先给付义务人的债权实现时,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所谓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包括:其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况。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如果在订立合同时即已经存在,先给付义务人若明知此情而仍然缔约,法律则无必要对其进行特别保护;若不知此情,则可以通过合同无效等制度解决。(三)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四)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五)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六)后履行义务未提供担保。(七)合同法68条之规定。综上所述,我们知道行使不安抗辩权的顺序是债权人先履行合同。而不安抗辩权是先履行合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且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也有七点之多。当然,在现实生活实践中,遇到实际的复杂问题,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遗赠扶养协议和公证遗嘱的效力哪个优先
      遗赠扶养协议和公证遗嘱的效力哪个优先在财产继承中,如果各种继承方式并存,应首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其次是遗嘱继承和遗赠,最后才是法定继承。按照......


·交通肇事逃逸民事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一、交通肇事逃逸民事诉讼的条件是什么?1、附带民事诉讼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2、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符合法定条件。以下主体有权提......


·行政不作为怎么向纪委投诉?
      行政不作为怎么向纪委投诉?向纪委举报可以通过许多方式和途径:一是在纪委官方网站举报;二是可以电话举报;三是可以信函举报;四是可以上门举报。但举报......


·可以先起诉离婚再起诉分割财产吗
      一、可以先起诉离婚再起诉分割财产吗可以的,第一次离婚一般不判离,第二次离婚的话再进行财产分割。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


·抚养费的支付标准
      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子女的抚养费首先由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法院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子女在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一般情......


·我国继承法规定丧偶的儿媳对岳父母尽义务能继承吗?
      我国民法典规定丧偶的儿媳对岳父母尽义务的可以继承遗产吗?民法典规定,丧偶的女婿对岳父母或丧偶的媳妇对公婆尽了一定的赡养义务的应视为第一顺序继承......


·一、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有两种例外是什么?
      一、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有两种例外是什么?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2、......


·关于房屋转租有什么规定
      关于房屋转租有什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


·女方失联孩子抚养问题怎么办
      女方失联孩子抚养问题怎么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肯定是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起对孩子抚养的责任和义务的。关于这一点,不仅是当事人必须要做的,而且......


·工伤认定办理要多久时间?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原因突发职业病的或者受到意外伤害的,用人单位应该及时的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并且应该携带相关的资料到相关的机构进......


·不批捕结果第37天下午会进行释放吗?
      一、不批捕结果第37天下午会进行释放吗?不批捕结果第37天下午会进行释放的。从司法实践来看,只要是被刑事拘留的,很难无罪释放。在不批准逮捕的情况......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