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征地补偿费的3大类型是什么?

征地补偿费的3大类型是什么?我国的经济发展十分迅速,这也使得许多人的土地被政府征用。政府征收人们的土地用于建设铁路、修建公共设施等等,公民在土地被征收后可以获得政府给予的补偿。征地补偿费包括了三大类,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征地补偿费的3大类型是什么?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征地补偿费的3大类型是什么?依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相关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但给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也不是就归集体所有、被征地人一点都得不到了。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具体如何分要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但在分配时,或者是所有村民都有权平均分、然后由村里给被征地人另行调配土地;或者是多分配给被征地人一些款项作为补偿、而没有被征地的村民就少分或是不分给所征地的土地补偿费。二、征地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3] 。三、征地补偿管理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政府要征收土地,应给予被征地者一定的补偿。征地补偿费的3大类型包括了征地补偿费用、青苗补偿费用和安置补偿费,它们没有一个具体的数额标准,各地政府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经济发展水平来制定具体的赔偿数额,在确实赔偿标准之后,也会通过各种方式对群众进行公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双方和解协议书能撤案吗
      能,人民调解协议书一般情况下是合法有效的。但如果存在重大误解、胁迫等情况,也是可以起诉,要求法院判决撤销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


·尊重被监护人的意愿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尊重被监护人的意愿问题是怎么规定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二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有哪些
      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有哪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支付的投标保证金,必须要在开标之前支付,而通常这个投标保证金最后都会退还给投标人的,不过也有可能......


·刑事诉讼法起诉的期限是如何计算的?
      刑事诉讼法起诉的期限是如何计算的?无论公民由于何种缘由,受到他人实施的违法行为而受到的侵害都是需要在现定期限内提起诉讼的,对于超过期限的,司......


·骑自行车喝酒算酒驾吗?
      骑自行车喝酒算酒驾吗?骑自行车喝酒不算酒驾,醉驾的对象是机动车,并不包括自行车,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一般所说的醉酒驾驶是对于机动车而言的,如果......


·申请司法鉴定需要多久,怎么做司法鉴定?
      我国司法机关,由于自身办案能力有限,会采取一定的补救措施。针对案件中的一些专业性复杂问题,我们的司法机关以及案件当事人都会选择采取司法鉴定的......


·什么是诈骗罪?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


·在工作中,签订合同是很正常也是很有必要的事。从事建筑类工作的
      在工作中,签订合同是很正常也是很有必要的事。从事建筑类工作的人可能会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补充协议,那么这个协议该怎么写呢?下面我们为您分享一......


·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的联系与区别是什么?
      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的联系与区别是什么?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是两个可以并列的概念,是在一个事情中发生的,从不同方面来指称的。二个法院对一个案子的管......


·随着我国相关法律的普及,很多人已经意识到了酒后驾驶的危害。酒
      随着我国相关法律的普及,很多人已经意识到了酒后驾驶的危害。酒后驾驶不仅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还是极为危险的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造成交......


·非法使用童工的现象在当前社会虽说已经非常少见,但是还并没有绝
      非法使用童工的现象在当前社会虽说已经非常少见,但是还并没有绝迹,使用童工的现象在用人单位中还是时有发生,虽说使用童工可以降低运营成本,但是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