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宁波市关于高温费是怎样规定的

高温费,也就是指的高温补贴。很多人对于高温补贴可能会觉得比较陌生,这其实是只针对在炎热的夏季,在高温条件下仍然工作的人员给予的补贴。并且高温补贴的获取有着相当严格的规定和条件。宁波市关于高温费做出了一些规定,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高温补贴
  
  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随着三伏天的到来,一年中最热的日子来了!劳动者在高温天上班,都有哪些福利?很多人第一个想到是高温津贴。《工人日报》记者近日梳理发现,除了高温津贴,在高温天气工作的劳动者们可享受的福利还有很多--饮料、体检、药品、轮休等,还有针对不同人群的一些规定,确保劳动者的权益。
  
  二、宁波市关于高温费是怎样规定的
  
  从6月起到9月连续4个月,只要符合相关条件,高温津贴就要发放到劳动者的手上。
  
  据了解,按照我市目前公布的发放标准:高温作业人员(包括高温下露天作业的工作人员、钢铁厂工人、锅炉工)每人每月可以获得225元高温津贴;非高温工作人员标准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包括办公室工作人员)的高温津贴则为每人每月145元。不过,要领取高温津贴还有前提条件。市人力社保部门的工作人员告知,只要企业在6月至9月间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就应发放当月高温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同时,高温津贴应以现金形式发放。
  
  同时,要提醒的是,企业在夏季高温时节向劳动者发放饮料等防暑物资,不能替代高温津贴。高温津贴要纳入工资总额,但不能计入最低工资,用人单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如果不依法支付高温津贴,劳动者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或投诉,由具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
  
  综上所述,宁波市关于高温费有着详细的规定。在六月到九月内,只要符合条件,劳动者都可以领取高温补贴。并且高温补贴是以现金的形式发放,也要计入工资总额。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高温补贴不算入最低工资标准。高温补贴体现了政府和企业对于人民的服务和体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诉讼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诉讼离婚需要多长时间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案件应当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来做: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


·非法荐股获利5万判几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的规定,做股票犯法最高要判有期徒刑十年,相关的处罚条例全文如下:第一百七十八条: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


·盗窃罪涉案金额多少可以立案
      一、盗窃罪涉案金额多少可以立案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可以予以立案追诉。而根据我国《《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民诉案件中笔录是直接证据吗?
      民诉案件中笔录是直接证据吗?一、直接证据概念及特点1、按照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对象的关系来划分,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直接证据就是能够直接......


·行贿罪数额新标准是什么?
      一、行贿罪数额新标准是多少?1、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相关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车被工地高空坠物砸了怎么办?
      高空坠物问题在我们国家已经成为了热点问题了,特别是生活在大城市当中的话,我们面临的情况更是多种多样,在面临高空坠物的时候我们最头疼的一个问题......


·行为人行贿150万判多少年?
      一、行贿150万判多少年?行贿150万元,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1、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


·认定职工工伤条件包括哪些?
      认定职工工伤条件包括哪些?认定职工工伤条件包括:(1)工伤必须有人身伤亡的客观结果。(2)受到人身伤害的人必须是与企事业单位有合法的劳动关系,既是企......


·公路征地补偿办法是怎样的?
      公路征地补偿办法是怎样的?国家发展,有经济实力了,基础设施的建设就更加的完善。近年来,各地的征地活动都在进行,有的是修路、有的是正常的城市......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过期怎么救济
      如果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了交通事故,那么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所在公司是会为其因为交通事故而需要的治疗费用买单的。但是,这都需要员工去认定该事......


·未付股权转让款解除协议的后果是什么?
      未付股权转让款解除协议的后果是什么?我们知道,股权是可以转让和变卖的,股权转让有相关的规定,在股权转让的时候,转让双方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