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职工工伤被抚养费怎么算?

工伤主要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工伤同时还被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等等。因为工作受到的伤害单位是可以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给予补偿的,那么职工工伤被抚养费怎么算?
  
  一、供养抚恤金前提
  
  工伤被抚养费怎么算?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配偶是按工亡职工工资的40%按月支付供养抚恤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标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要求:第一、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第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丧葬补助金、第(二)项规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第四十条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工伤赔偿范围
  
  1、住院伙食补助费:
  
  2、停薪留职期间的工资:
  
  3、医疗费:据实报销。
  
  4、生活护理费:
  
  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6、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7、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8、伤残津贴:
  
  9、丧葬补助金:
  
  10、供养亲属抚恤金:
  
  1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伤被抚养费怎么算?相关部门会在你的工伤鉴定书上会写明,如果你的确认定需要抚养子女,你的抚养费会一并算在,你的工伤保险补偿款里。如果你的工伤鉴定没有抚养这一项补偿,说明你的情况不需要抚养费,抚养费不是说你想要就给你的,要由工伤鉴定科的人审核后裁定。如果你对工伤鉴定书不满意,可以到上一级劳动部门工伤鉴定科申请重新鉴定,并对补偿要求重新审核。
  工伤赔偿条例明确的说明,不同程度的伤,抚养和赔偿的金额也是不同,并且还要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而且有关部门也会根据受伤人的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的变化,再加上多方面的情况进行调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欠网贷十万还不上该怎么办?
      欠网贷十万还不上该怎么办1、首先一定要让对方知道,钱我们一定会还,把凭证一定要保存完整,不管对方跟我们是什么关系,都应该写个借条借据,如果数额......


·已经注册的商标可以告著作权吗?
      已经注册的商标可以告著作权吗?一、如何安全快速的注册商标1、申请注册商标前先做好商标查询商标近似查询是指按图形、文字等商标组成要素分别进行......


·哺乳期员工合同到期应该怎么办
      女职工在生产完之后还会有一个哺乳期,而法律中也规定单位需要给予哺乳假才行。不过,很有可能在哺乳期内出现劳动合同到期的情况。那此时哺乳期员工合......


·破产重整的法院是怎么确定的?
      破产重整的法院是怎么确定的?一、破产重整的法院是怎么确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


·一、企业解散财产分配纳税吗?
      一、企业解散财产分配纳税吗?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后对破产财产进行分配的,是不需要交纳税费的,但拖欠的税费有可能要清偿。《中华人......


·刑诉法165条规定包括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是国家制定的对于刑事诉讼法中的法律规则,那么刑诉法165条规定内容有哪些呢?制定法律的目的在于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


·退回补充侦查拖时间是合理的做法吗?
      一、退回补充侦查拖时间是合理的做法吗?退回补充侦查拖时间是不合理的。补充侦查指的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


·交警老婆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交警老婆欠钱不还怎么办?
      交警老婆欠钱不还怎么办一、交警老婆欠钱不还怎么办?1、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2、证据包括欠条、录......


·劳动合同未到期辞退都有什么赔偿
      对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来讲,其中都有相应的期限规定,一般到了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时,双方也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那到期劳动合同就会终止。不过也有可......


·进看守所37天批捕会被判刑吗?
      一、进看守所37天批捕会被判刑吗?进看守所37天出不来不一定会被判刑;也存在查到后面发现证据不足的情况,时间到了就得放人,不起诉的情况。如果是行政......


·对方外遇的证据该怎么收集
      一方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外遇行为的话,此时另一方想要离婚的,就需要收集相应的证据,这样法院才会因为对方的外遇而认定夫妻之间感情破裂,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