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假设债务人和债权人在日常生活中有哪些区别?

假设债务人和债权人在日常生活中有哪些区别?
  债权人和债务人在日常生活中都是比较常见的人群,但是对于日常生活中的债务人和债权人常有人会将它们混淆,其实债务人和债权人不管是在法律意义上还是在现实生活中都是不一样的,对于您的困惑,下面给您介绍一下假设债务人和债权人在日常生活中有哪些区别?
  
  一、定义上的区别
  
  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到经济上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
  
  债权人还享有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其为第三人的权利,其后果由债务人承担的权利;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有碍于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享有的请求撤销这一行为的权利。债权人可以是公民或法人,也可以是国家。
  
  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二、权力上的区别
  
  1、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履行的,有权保留自己的给付义务,这种保留给付的权利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后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未按约定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不履行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后履行抗辩权。《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有权单方中止履行合同义务。
  对于它们来说不管是在它们各自的定义上还是在它们所对应的权力上,都是有一定的区别的,特别是在所拥有的权力上,对于债权人来说它有特定的义务主体,没错,那就是所对应的债务人,也就是说对于债权人来说债务人是特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私人有划拨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
      私人有划拨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是商品房最重要的两个证件,人们购买二手房的时候,要查看是否两证齐全。一般情况下,土地使用证......


·中国新刑法强迫卖血罪既遂判几年
      中国新刑法强迫卖血罪既遂判几年一、中国新刑法强迫卖血罪既遂判几年《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条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一、两牢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两牢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两牢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是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


·房屋土地使用权65年和70年有什么区别?
      房屋土地使用权65年和70年有什么区别?当房主长期居住在某个房屋内,那么他就拥有了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屋主可以将其房屋租让给别人,别人没有房屋......


·申请财产诉讼保全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财产诉讼保全具备哪些条件一、申请财产诉讼保全具备哪些条件诉讼财产保全一般是指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前这段时间内,为保证将来生效判决......


·工商局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工商局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商标是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商业标识。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加之地方保护、对侵权获利的疯狂追......


·合同违约后应该怎么赔偿?
      合同违约后应该怎么赔偿?签订合同已经成为当今社会处理问题的一个重要方法,合同违约人们也经常听到这个词语,甚至遇到这种情况,那么合同违约后应该......


·酒驾
      酒驾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


·连带担保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连带担保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一般来说,担保行为是个人行为,应该认定为个人债务。1、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有哪些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有哪些1、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特殊情况下,......


·私募基金运作管理方法
      私募基金运作管理方法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管,规范市场行为,强化风险管控。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