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贵安新区征地补偿标准是?

贵安新区征地补偿标准是?
  
  在我们生活中,到处都可以看到有拆迁的地方,正式由于国家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为了促进更早额步入现代化城市,所以国家和政府近几年都在大量的拆迁办,在重庆市也是这样的,征地有时候不成功大多是因为征地补偿发放的不到位,那么贵安新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贵安新区征地补偿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二、征地补偿计算
  
  土地补偿计算公式
  
  1、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2、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地数÷征地前人均分配耕地数
  
  青苗补偿费计算公式
  
  青苗补偿费是指农作物正处于生长期未能收获,因征用土地需要及时让出土地,致使农作物不能收获而使农民造成损失,所给予土地承包经营或者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青苗补偿费的标准一般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计算,如果是播种不久或投入较少,也可以按一季产值的一定比例计算。青苗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定并公告。 计算公式:青苗补偿费=年产值÷耕种季数
  
  安置人数计算公式
  
  征地时,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 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标准及计算公式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使需要安置的移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需要提高标准的,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报项目审批或者核准部门批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6
  
  关于贵安新区征地补偿标准这个问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换句话说,不同用途土地被征收所给的土地补偿费用都是不一样的。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相应的土地征收补偿政策可能也会改变,每个地方的征收补偿标准也有所差异,所以建议您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土地使用年限和买房有什么关系?
      老百姓买到商品房后,会拿到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在土地使用证上面,会标明该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很多人买房的时候是不关注土地使用年限的,只是会留......


·离婚一定要本人亲自去吗
      离婚一定要本人亲自去吗离婚本人不到场一般来说是不能离婚的,无论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话,必须夫妻双方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否则不予......


·夫妻一方债务执行共同财产可以吗
      夫妻一方债务执行共同财产可以吗原则上,夫妻一方的债务需要用其个人财产来偿还。但实践中,若是经过其配偶的同意,那么在偿还一方债务的时候执行夫妻......


·交强险医疗赔偿标准有哪些规定?
      交强险医疗赔偿标准有哪些规定?有车一族在买保险的时候,都会为自己或者家人考虑买一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即当我们驾车发生......


·一、交通事故提供误工证明以什么为准?
      一、交通事故提供误工证明以什么为准?(一)《病历》或者《出院小结》。正常情况下,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病历或者出院小结。内容包括即医疗机提出的建议休......


·批捕期间事业人员工资待遇是否会受到影响
      一、批捕期间事业人员工资待遇是否会受到影响?1、批捕期间事业人员工资待遇会受到影响的,事业单位批捕人员工资待遇的处理主要是停发工资待遇,按本人......


·女性怀孕期间有工资么?
      女性怀孕期间有工资么?一、女性怀孕期间有工资么?女性怀孕期间有工资的,因为国家规定了女性如果在怀孕期间的话,那么一切的待遇的话是需要继续的......


·滥用职权罪的认定
      第一,我国刑法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疫情期间员工工资怎么发放
      疫情期间员工工资怎么发放?疫情期间员工工资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待遇发放,未参加工作的员工也需要发放规定标准的生活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


·诉讼离婚传票到多久开庭
      由于任何司法机关审理案件都是由时长限制的,故而人民法院在受理离婚案件后,会事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会安排开庭时间,继而会向被告寄送......


·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最高几个月按照法律规定
      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最高几个月按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