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委托贷款的性质

从事经常性放贷业务活动收取高额利息,未取得金融监管部分批准从事对外放贷业务,扰乱金融市场和金融秩序,违反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商业银行法等法律,通过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资金以赚取高额利息,出借行为具有反复性、经常性,借款目的也具有经营性,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常性的贷款业务,属于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的规定,《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应属无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养子女、继子女继承遗产问题
      问题1养子女归还后的问题 我于8年前,收养一好友的儿子,那时由于我好友刚去世而其妻子一人要带着一个2岁大的儿子和5岁大的女儿有困难,我于是便......


·运输索赔的范围是怎么样的?
      运输索赔的范围是怎么样的?交通运输在日常生活中起到的作用是非常明显的,货物流通主要是通过运输的方式,如果出现货物损害的清理,运输索赔的范围......


·房屋买卖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房屋买卖因为涉及到不动产的转让,其价值往往较大,因此在进行房屋买卖时是必须要签订合同,并以此来约束买卖房屋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房屋买卖......


·收养协议解除条件有哪些
      收养协议解除条件有哪些收养对于收养方和被收养方都是幸福一事,有时候快乐幸福的事是短暂的,收养后因家庭变故、感情等原因,养父母会解除收养协议,......


·醉驾至人死亡怎么判刑
      醉驾至人死亡怎么判刑醉驾发生交通事故并且致人死亡并非一定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婚前债务是怎么追究责任的
      婚前债务是怎么追究责任的对夫妻离婚时,只有将所有的债务都处理清楚,离婚夫妻之间才能真正的如他们所愿,即二人从此不再有任何牵连。那具体而言,在......


·老公精神病离婚财产怎么分
      在进行离婚的时候,我们是要考虑双方的情况的,如果一方是精神病的话,我们是需要考虑他是否是无行为能力人的。那么,一方患有精神病可否判决离婚呢?老......


·所签订的欠条会过期吗?
      在日常生活中,有的时候,我们可能会遇到写欠条或者收欠条的问题,很多人可能并不是很清楚欠条会过期吗这个问题。关于欠条会过期吗这个问题,需要依据......


·案件超过诉讼时效后收到的款中断吗
      一,案件超过诉讼时效后收到的款中断吗在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之后,义务人偿还借款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是认定诉讼时效已经中断,还是对于债权债务关系的......


·农村房屋集体土地使用证如何变更
      农村房屋集体土地使用证如何变更土地使用证是村民能对固定面积、特定位置的土地具有占有、使用、收益的合法权利的凭证,任何人不得侵犯。若需要转让农......


·他项权证的法律时效多长?
      房屋的他项权证的法律时效本站的我们也不是很了解,但是我们在认真翻查相关资料之后发现,关于他项权证的法律时效多长这一问题是没有固定答案的,因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