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污染环境罪中危险废物方面如何定罪?

环境问题在我们生活中时常发生,为制止和尽量减少环境污染的状况发生,国家制定了相应的环境污染的立罪法案。其中,污染环境罪中危险废物的危害尤甚,这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为此我们找了一些相关法规来认识一下污染环境罪中危险废物的定罪准则。一、在《刑法》中第三百三十八条【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中第一条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或者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三条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后果特别严重。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七条行为人明知他人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以污染环境的共同犯罪论处。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第七十五条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七十七条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废矿物油作为危险废物,各级公安机关和环保部门正在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倾倒、处置废矿物油的行为。不仅是企业还是个人,在生产产品和处理垃圾的过程中,需要时刻注意危险废物的处理方法。按照上文我们整理的几项法规,有助于有关单位和企业对自己的污染处理问题以及危险废物的处置方面进行一个更深刻的方案实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无民事诉讼行为能力人包括哪些?
      无民事诉讼行为能力人包括哪些?生活中常常会很多人对无民事诉讼行为能力人包括哪些?一直无法准确的给出一个判断,其实扎实的了解一项法律法规是相当......


·商标侵权免责事由包括了哪些
      商标侵权免责事由包括哪些在商标权人要求侵权人作出赔偿的时候,侵权人可以以商标权人没有使用注册商标进行抗辩。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要求商标权人提......


·诈骗罪已经被批捕是否确定犯法?
      一、诈骗罪已经被批捕是否确定犯法?《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第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


·离婚争夺小孩的抚养权该如何做
      现实中,有不少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会因为小孩的抚养权产生争议,在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也就只要起诉到法院,由法官依法对小孩的抚养权作出判决。那......


·帮助别人非法集资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在非法集资案件当中,我国法院针对主犯和从犯的量刑都是不一样的。可能在生活当中有一部分公民在明知道当事人可能涉嫌非法集资的情况下,还帮助行为人......


·工伤事故该怎样赔偿
      如何赔偿工业事故?工伤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区域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赔偿应当在作出认......


·重婚行为该怎么认定,如何认定重婚犯罪
      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重婚,即有......


·精神病人被判无效婚姻是合法的吗?
      精神病人被判无效婚姻是合法的吗?精神病人被判无效婚姻不一定是合法的,若是没有出现法定婚姻无效的情形,那么法院不得宣告婚姻无效。婚姻无效的情形具......


·离婚后起诉共同债务应怎么办?
      离婚后起诉共同债务应怎么办?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


·无证驾驶撞人没事怎么处理
      无证驾驶撞人没事怎么处理据相关的法律了解,无证驾驶是没有资格驾驶其车辆的。可我们的生活中偏偏有这一部分人,当他们还没取得相关驾驶证的时候,就......


·减免罚金裁定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我国执法机关在查处一些违法行为的时候,或者刑事案件在审判的时候,都有可能对当事人处以罚金的附加刑。当事人需要按照法院的判决,向国家交纳一定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