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最新欠条范本

最新欠条范本
  
  在欠他人钱的情况下,通常债权人出于对自身利益的保护,会要求债务人写一份欠条。但不少人对欠条的书写不是很清楚,也不知道在写欠条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细节,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在下文中带来最新欠条范本的内容,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一、最新欠条范本
  
  欠 条
  
  原向____借人民币____元整(大写)______元,已还____元,尚欠____元(大写) ______元,__年_月_日前还清。
  
  ____(签名盖章)
  
  __年_月_日
  
  二、欠条怎么写,欠条书写要注意什么细节?
  
  欠条是日常生活中常用到的字据,钱别人钱物立下字据就是欠条。写欠条时,应该注意一些细节问题,以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如下:
  
  1、注意欠条不要空白间隙太大。
  
  书写内容部分与签字盖章之间空白留的太大,容易被持条者填写其他内容,或者将原内容裁去,在空白处重新添加内容,由此产生麻烦。
  
  2、注意数字要有大、小写。
  
  写借条时只有小写,没有大写,小数点位置不准确,数字前头有空格,或者大小写不符,都会容易被持条者添加数字或修改,由次而引发纠纷。
  
  3、注意要准确标明日期。
  
  借条不写日期一旦发生了纠纷,事实真相常常难以查清,对诉讼时效的确定也容易造成困难。
  
  4、注意不要用易褪色的墨水书写。
  
  借条不宜用圆珠笔或其他易褪色的墨水书写,如用此写,当遇保存不当、或受潮、或水浸时,字迹会变得模糊不清,并为有别有用心的人用化学制剂涂改留下可乘之机,制造麻烦。
  
  5、注意要认真核对。
  
  借条写好后要反复核对,在找别人代写或由对方代写后,对字据要字字斟酌,不能稀里糊涂地就签字盖章,以免后悔。
  
  6、注意内容要表达清晰。
  
  借条有的字据将“买”写成“卖”、“收”写成“付”,“借给”写成“借”等等,都极容易颠倒,是非难辨。
  
  7、注意名字要全。
  
  借条有姓无名或有名无姓,这对持条人来说要注意,可能会给写条人留下赖帐的把柄。
  
  8、使用同音同义字。
  
  写姓名不要用同音同义字、多义字代替,否则也是容易发生责任不清的纠纷。
  
  9、注意印章要规范。
  
  借条由他人代笔书写或代签名,而且只在借条上面按一个手印,如发生纠纷时很难认定责任。
  
  10、注意还款时要拿回借条。
  
  还款时,对方如一时找不到借条,应让其写一张收据留存,待日后凭依此据兑换借条,这样不会留下隐患。
  
  若当事人需要书写欠条的话,可以适当的参考一下上述我们带来的欠条范本,虽然不能直接拿来用,但至少可以提供一个参考。在实际书写欠条的时候,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当事人可以在上述范本的基础上进行修改。而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怎么认定婚前财产,婚前财产的认定方式
      本文主要介绍婚前个人财产认定,如何认定婚前个人财产,离婚过程中,财产分割是个主要问题,而其中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又是核心问题。所以......


·一级医疗事故情形有哪些
      一级医疗事故情形有哪些1、一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分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2、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


·已辞职的员工能追究责任吗
      已辞职的员工能追究责。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劳动仲裁时效内,用人单位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转包、违法分包、借用资质情形下,相关转包合同、违法分包合同、出借资质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管理费该如何认定和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领域,相关转包合同、违法分包合同、出借资质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相关合同中约定的管理费不能理解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或者有资质的施工......


·交通伤残六级的赔偿是多少
      交通伤残六级的赔偿是多少一、交通伤残六级的赔偿是多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9......


·出生公证书
      1.格式     (  )××字第××号  根据××××(写明调查的材料,包括档案记载、知情人证明等)兹证明×××,男(或者女),于×年×月......


·抚养费哪些情况可以一次支付
      抚养费哪些情况可以一次支付1、对方曾经有过不按时支付的不良记录,而对方也有一次性支付的能力。证明对方有不按时支付的不良记录,支付抚养费一般通......


·精神病人长期被关押怎么办?
      精神病人长期被关押怎么办?精神病人长期被关押可以提出保外就医的请求,精神病人可以被关押在拘留所。先关押,然后做鉴定,鉴定结果为精神病的,释放。......


·协议离婚要是不成该怎么办?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其实都不是只要提出了申请之后,就一定能够离婚成功的。而要是这种方式下离婚不成的话,就只好另想办法。那实践中,夫妻......


·新婚姻法适用范围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民法典》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也在做出不断的调整,目的就是满足处理婚姻问题的需......


·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因为劳动合同发生劳动纠纷的情况,在生活中是很常见的,很多公司会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时候,公司在合同中设置一些陷阱来使得公司获得更大的利益,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