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民事诉讼法证据分类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证据分类有哪些 一、民事诉讼法证据分类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证据有以下几种。
  (1)书证。凡是用文字、符号、图画在某一物体上表达人的思想,其内容可以证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称为书证。
  (2)物证。凡是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证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称为物证。
  (3)视听资料。凡是利用录像、录音磁带反映出的图像和音响,或以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称为视听资料。
  (4)证人证言。诉讼参加人以外的其他人知道本案的有关情况,应由人民法院传唤,到庭所作的陈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交的书面陈述,称为证人证言。
  (5)当事人陈述。当事人在诉讼中向人民法院所作的关于案件事实的叙述,称为当事人陈述。
  (6)鉴定结论。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对某些专门性问题,指定具有专业知识的人进行鉴定,从而作出科学的分析,提出结论性的意见,称为鉴定结论。
  (7)勘验笔录。人民法院审判人员为了查明案情,对与争议有关的现场或者物品,亲自进行勘查检验,进行拍照、测量,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成笔录,称为勘验笔录。
   二、民事诉讼法中证据的效力
  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该解释中就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作出了如下规定:
  (1)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
  (2)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3)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
  (4)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
  (5)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
   三、民事诉讼如何取证
  1、自行取证和委托律师调查取证
  由于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较强,由权利人自行取证,对取证的方向和范围把握的十分准确会有一定的难度。律师是专门从事法律工作的,以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为职业。律师不仅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而且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熟练的诉讼技巧,能在不同的诉讼阶段为当事人作出适当的选择。一般说来,律师调查取证要比当事人调查取证方便得多,收集证据的范围也更加广泛、精确。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往往也会对律师另眼相待、提供更多的方便。
  2、申请公证机关进行证据保全
  公证机关的法定业务之一便是“保全证据”。 公证证据具有推定为真的效果。《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经过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应当确认其效力。但是,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公证机关对证据进行保全,其效果与法院依职权所进行的保全,是相等的。在诉前,当事人能够充分运用公证机关收集、保全证据,是一个做好诉前准备的有效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公证人员在未向涉嫌侵权的一方当事人表明身份的情况下,如实对另一方当事人按照前款规定的方式取得的证据和取证过程出具的公证书,应当作为证据使用,但有相反证据的除外。”
  法律讲究的不仅是事实,还有就是证据,证据不足,法律也不会宣判。民事诉讼法对民事案件的证据作出了明确规定,符合民事诉讼法证据分类要求的证据才会被采纳。因此,您在准备证据之前,很有必要提前了解一下证据分类的要求,了解哪些可以作为证据。至于哪些属于证据,可以到下文一起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可以退房的情形具体包括了哪些根据《民法典》规定的基本原则
      可以退房的情形具体包括了哪些根据《民法典》规定的基本原则,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且购房者又能证明该条件成立的,若购房者起诉至法院要......


·实践中,需要根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然后
      实践中,需要根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然后才能大概确定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期限。那要是签订的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那么三年的劳动......


·现行刑法对逃避追缴欠税罪既遂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现行刑法对逃避追缴欠税罪既遂量刑是怎么规定的?逃避追缴欠税罪的判刑标准是3到7年不等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三条【逃避追缴欠税......


·居间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居间合同是合同的一种,但是您对于居间合同还不是很了解,尤其是在居间合同的订立上是您不熟悉但是需要掌握了解的部分,所以在居间合同的订立方面我们......


·店面提早退租一般违约金是多少店面提早退租一般违约
      店面提早退租一般违约金是多少店面提早退租一般违约金是三个月的租金,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我国的国家赔偿分为几种赔偿方式?
      我们国家所进行的一些法律,都是人人平等的原则进行的,因为,这点可以今天到了国家赔偿的一些具体法律当中,可以看出来,如果要进行国家赔偿的话,那......


·生活中如何判别醉酒驾驶?
      生活中如何判别醉酒驾驶?生活中醉酒驾驶的证据不足有哪些?醉酒驾驶是指由于饮酒导致的个人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的状态下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每100......


·醉驾被拘役在哪里执行刑罚对于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
      醉驾被拘役在哪里执行刑罚对于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一般采取的是拘留所服刑,具体在哪个拘留所,这个一般是就近原则,离那里近就在那里,当然本地有拘......


·保全票据权利的时效
      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


·民事责任承担方式有哪些
      民事责任承担方式有哪些呢一、民事责任承担方式有哪些民事责任的承担包括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承担两种形式,这两种责任形式都统一规定在《民法通则......


·一,婚姻法再婚房产继承法的规定?
      一,婚姻法再婚房产继承法的规定有哪些“两人婚后的共同财产的一半”“丈夫的婚前财产”=丈夫的遗产如果丈夫没有立遗嘱,那么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