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什么情形下借条无效

什么情形下借条无效 一、什么情形下借条无效
   (一)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行为。法院查明,出借人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违背真实意愿的借条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受损害方的变更权或撤销权应当依法行使。
   (三)感情债所产生的借条
  不少情人之间出于玩笑或者其他原因(例如:青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出轨劈腿等),会写下借条,但实际中并没有这笔借款支付的凭证。如果分手或者离婚了,一方拿着借条要求法院判决对方还钱,法院通常会要求提供一系列的证据链,没有其他证据只有借条的,借条无效。
   (四)有借条但没有实际支付借款
  借条只能证明借贷双方之间有约定,如果没有实际支付借款,借条实际上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主张逾期利息
  逾期利息不论当事人之间有无约定,都可主张。逾期利息的产生不以当事人的约定为前提,只是计算方法不同。
  (一)在借款时,借贷双方之间对逾期利息作了明确约定,只要约定的逾期利率不超过年利率24%,逾期利息按照约定计算。
  (二)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借款利息和逾期利息都没有约定好,法院支持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一般是年利率6%)计算逾期利息。
  (四)只约定了借款利息,可以按照借款利息来主张逾期利息。
  需要注意的是,没有约定还款日,也要支付逾期利息。一般情况下,如果出借人有催讨行为,这种行为又有证据证明的,逾期的期限从催讨日算起。如果没有催讨日的相关证据,法院会从起诉日来计算逾期的开始时间。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导致借条无效的都是因为当事人在实际签订借条的时候,没有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操作,从而导致借条最终被认定为无效,那么这种情况下也是无法对当事人的权益进行保障的。至于什么情形下借条无效,我们也在上文中作出了讲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申请专利的基本流程是怎么样的?
      申请专利的基本流程是怎么样的?1、专利申请文件的填写和撰写专利申请文件的填写和撰写有特定的要求,申请人可以自行填写或撰写,也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


·一、合同到期单位没续签随时可以辞职吗?
      一、合同到期单位没续签随时可以辞职吗?可以随时辞职,劳动合同到期的,若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提出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


·工伤伤残鉴定后多久赔偿多少?
      工伤鉴定是受伤员工都需要去做的一项鉴定项目,工伤鉴定的作用,可想而知是为了证明工伤的程度,以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对于一些严重的工伤伤残鉴定结......


·汇编权和汇编作品权的区别是什么
      汇编权和汇编作品权的区别是什么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作者汇编自己的作品,就会......


·延期缴纳行政处罚罚款的条件是什么?
      延期缴纳行政处罚罚款的条件是什么?一、延期缴纳行政处罚罚款的条件是什么?(一)延期缴纳行政处罚罚款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


·法人身份证明书范本是怎样的
      法人身份证明书范本如下:_______现担任我单位________职务,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我单位主管部门为________(中央在京单位,市委、办,区......


·离婚后能更改抚养权吗?
      夫妻双方无论是通过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如果有孩子的话,都会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判决。在判决之后孩子的抚养权就会归属于其中的一方,另一方按照规定......


·分居婚姻2年自动离婚吗
      一、分居婚姻2年自动离婚吗不会自动离婚。“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


·非工伤死亡 可以获得赔偿吗
      企业职工非职工死亡享受以下待遇:企业员工的平均工资为2个月。2.一名直系亲属的一次过援助金为死者六个月的薪金;2人领取死者9个月的薪金;3人或以上,......


·手腕部再植能鉴定几级工伤
      手腕部再植能鉴定几级工伤一、手腕部再植能鉴定几级工伤需要由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劳动者的骨折程度以及经过治疗之后的功能情况进行综合......


·违约金不够赔偿损失怎么办
      违约金不够赔偿损失怎么办一、违约金不够赔偿损失怎么办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