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申请离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申请离婚一般是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大多数都是被受理了的,但也有个别不予受理的情况。那现实中出现的申请离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马上来告诉你答案。
  一、申请离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一)一方要求离婚的;(二)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三)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四)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
  二、因配偶失踪申请离婚是否受理
  婚姻当事人一方因配偶失踪,生死不明,造成婚姻关系名存实亡的,婚姻当事人申请离婚的,应当由人民法院办理,婚姻登记机关不能受理。因为,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的是男女双方自愿的离婚,一方当事人失踪的,婚姻登记机关无法审查双方当事人是否属于自愿离婚,对这类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婚姻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一方被宣告死亡的,其婚姻关系自行终止。宣告死亡的判决,从人民法院宣告之日起生效。因此,自宣告死亡判决当日起,当事人双方的婚姻关系终止,生存一方即可再婚。但由于宣告死亡只是法律上推定死亡,下落不明人不一定真正死亡。因此,被宣告死亡人重新出现时,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撤销死亡判定。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新判定,撤销原判定。如果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尚未再婚,其婚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已经再婚或者再婚后又离婚,以及再婚后配偶已死亡的,则不认定其夫妻自行恢复。如果要恢复夫妻关系,则应当通过法定登记程序再行结婚。在申请离婚需要先了解清楚受理的条件都有哪些,然后审查自身是否满足,若不满足的话,自然申请离婚不予受理。而要是无法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此时可以考虑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其实也是可以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当遭遇非法集资怎么办?
      在社会经济生活中,非法的现象是十分常见的,且方式呈现出多样化的形式,故而导致公众防不胜防,依旧有很多因他人或者企业的行为遭受侵害的现象出现。......


·履行合同的担保方式有哪些?
      履行合同的担保方式有哪些?现代社会的生活离不开各种各样的合同,为了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很多人在签订合同时,都会约定保证责任。那么你知道履行合......


·企业并购目的意义及方法的介绍
      企业并购目的意义及方法的介绍企业并购,实际上是有两层含义的,即兼并换肉收购。那么,您知道企业为什么要进行并购吗?企业并购目的意义及方法其实是......


·工作单位证明有哪些书写注意事项以及如何书写
      工作单位证明是由工作单位为职工出具的办理相关业务的证明文件,该证明主要证明的是该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相关情况,由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是使员......


·在我国关于离婚官司怎么换法院?
      在我国关于离婚官司怎么换法院?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我国离婚官司怎么换法院?有以下几点:1、可申请管辖异议;2、符合法定情形的,可与支持;反之......


·限速40开70要扣分吗
      扣分。超速行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之一,危险系数高,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的后果极其严重,是近年来全国公安交管部门重点整治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因此......


·移送管辖执行的案件以什么方式结案?
      移送管辖执行的案件以什么方式结案?一、移送管辖执行的案件以什么方式结案?移送管辖执行的案件以销案的方式结案,根据《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


·公司法关联交易回避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关联交易回避方面的规定是什么?上市公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到很多利益方,在开展并购的时候,经常会涉及到关联交易。对于公司而言,关联交易可......


·偷窃3万元要判多少年
      偷窃3万元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劳动纠纷仲裁后可以上诉吗 一、劳动纠纷仲裁后可以上诉吗?
      劳动纠纷仲裁后可以上诉吗一、劳动纠纷仲裁后可以上诉吗?劳动纠纷仲裁后不可以上诉,仲裁是一裁终局,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遗嘱的时效问题是否有限制?
      一、遗嘱的时效问题是否有限制?遗嘱的时效问题是有限制的,关于遗嘱继承的时效问题,主要有以下三点:第一,对受遗赠人接受遗产期限作了规制。《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