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的特征

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的特征 一、破产清算的特征
  1.民事执行程序中的债务人通常具有清偿能力,但拒不履行义务,所以需要强制执行。而破产程序中的债务人已无清偿能力,不能对债权人履行全部义务,故须以破产方式公平解决债务清偿问题。在民事执行中,强调债务人自动履行和债权人主动行使权利,而在破产程序中,因个别债权人的单独执行或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自动履行违背对全体债权人公平清偿的原则,反为法律所禁止。
  2.民事执行是为申请执行的个别债权人的利益进行的,破产清算则是为全体债权人的利益进行,前者的目的只为债的个别清偿,而后者则更强调清偿在债权人间的公平,解决多数债权人之间因债务人财产不足清偿而发生的矛盾。
  3.破产是对债务人财产法律关系的全面清算与执行,破产宣告后,破产人为企业法人的,将终结其商事经营活动,并使其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而民事执行的范围则仅限于与所执行债务相关的财产,且不涉及民事主体资格问题。此外,民事执行的对象范围广泛,既包括对财产的执行,也包括对行为的执行,而破产程序中执行的对象仅为财产。
   二、强制清算的特征:
  (1) 申请人:债权人/股东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规定,在上述清算情形出现后即意味着自行清算到强制清算的转换,此种情况下,债权人如未提起清算申请,股东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将强制清算的申请主体扩大到股东。
  (2) 法院指定清算组,清算方案经法院确认后执行;
  在强制清算程序中法院介入的程度比破产清算而言相对有限,法院在强制清算中主要职责包括指定和更换清算组成员、确认清算方案和清算报告、决定是否延长清算期限、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但应当注意的是,公司清算案件中法院的职责并不仅是指定完清算组成员,而是监督整个清算程序、裁定终结清算程序后,案件才算审结。
  (3) 清偿债务方面,引入协商机制
  清偿公司财产无法清偿债务时不必然进入破产程序,即,如果公司清算中出现破产原因时,债权人能够基于意思自治自行协商通过债务清偿方案,则无必要当然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只有债权人对债务清偿方案不予确认或者人民法院不予认可的,才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从而提高了清算效率,节约经济成本。
  (4) 法院裁定终结清算程序后,凭裁定办理注销手续。
  通过上文的详细内容介绍,相信您都了解了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的特征。公司清算,具体也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如果是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况下,那么就要向相关部门申请破产清算。如果是涉及违法或者更严重,法院就会要求公司强制清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公司债券利率是多少,如何确定判断?
      公司债券利率是多少,如何确定判断?一、公司债券的基本介绍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


·侵犯肖像权是什么责任?
      侵犯肖像权是什么责任?一、侵犯肖像权是什么责任?我国的侵害肖像权的责任方式主要是民事责任方式。该民事责任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


·南京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程序
      南京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程序一、南京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程序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一般是由患者进出申请,然后医患双方共同选定司法鉴定机构并提交经过双方质证......


·诈骗立案怎么不抓人坐牢?
      诈骗立案怎么不抓人坐牢?涉嫌诈骗罪,只要犯罪嫌疑人符合刑事拘留条件即可抓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


·私运香烟800条会受什么处罚
      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1.非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超过5万元或者运输卷烟数量超过100件(每1万支为1件)的;2.......


·网络上赌博怎么举报
      直接拨打报警电话或者去当地派出所进行举报。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


·公司吸收合并程序的程序有哪些
      公司吸收合并程序的程序有哪些一些企业或公司为了能够更好的发展往往会把两个或以上的企业或公司吸收合并到一起,在公司吸收合并时需要一些程序,那么......


·贷款人有哪些
      贷款人有哪些权利义务,借款人有哪些权利义务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


·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规定,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男女双方,是可以自主选择结婚对象的,也即对于婚姻,公民是由自由权的,若遇到骗婚、重婚等现象时......


·一、连续两次醉驾出轻微交通事故判多久?
      一、连续两次醉驾出轻微交通事故判多久?醉酒驾驶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会追究刑事责任。将被处拘役,并处罚金。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利息?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利息?一、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利息?民间借贷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