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东莞征地补偿多少一平米

东莞征地补偿多少一平米
  
  征收土地对于被征收者来说,即使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也是一件比较头痛的事情,因为征地意味着土地被征,以后依靠土地进行的生产将停止,同时,征地会给于一定的补偿,那就可以用这笔补偿款重新进行生产生活。那么,补偿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以东莞为例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东莞征地补偿多少一平米。
  
  一、东莞征地补偿多少一平米
  
  市政府转发的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0年修订调整)》(以下简称《标准》)的通知中获悉,按照标准再结合东莞的实际情况,东莞的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分属一类、二类两个类别。含东莞市区在内的10个镇街都将按照一类标准进行征地补偿,耕地补偿标准不得低于128.70万元/公顷。该《标准》将视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进行调整更新。
  
  虎门厚街等10镇街属一类标准
  
  按照《标准》规定,全省地区划分为十类,并根据地类性质再区分为耕地、园地、林地、养殖水面和未利用地。我市的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分属一类、二类两个类别。
  
  市区4个街道,还有虎门、厚街等均被列为一类。另外,没有列出的开发园区参照所在镇街或邻近镇街的标准执行。
  
  低于标准补偿将不予审批
  
  据悉,2010年修订调整的《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和《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地区分类表》已于2011年1月25日起施行。
  
  今后,东莞各类新增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农用地、未利用地的补偿不得低于《标准》。如果低于《标准》,上级将不予审批。
  
  值得注意的是,《标准》仅适用于征收集体农用地、集体未利用地,征收集体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仍按现行规定执行;《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两项费用,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费用需另行计算。
  
  市政府要求,各镇(街)和市国土资源局等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标准》的宣传解释工作,提高征地透明度,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就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与被征地农户充分协商。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放弃听证的,要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具经过村民代表或村民会议2/3以上同意放弃听证的证明。
  
  二、东莞的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分类一览表
  
  一类镇街
  
  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长安镇、虎门镇、厚街镇、石龙镇、寮步镇、常平镇
  
  最低补偿保护标准
  
  耕地:128.70万元/公顷
  
  园地:99.00万元/公顷
  
  林地:45.00万元/公顷
  
  养殖水面:133.65万元/公顷
  
  未利用地:39.60万元/公顷
  
  二类镇街
  
  麻涌镇、大朗镇、石排镇、中堂镇、高埗镇、塘厦镇、清溪镇、凤岗镇、横沥镇、东坑镇、桥头镇、黄江镇、大岭山镇、沙田镇、道滘镇、洪梅镇、谢岗镇、茶山镇、望牛墩镇、企石镇、石碣镇、樟木头镇
  
  最低补偿保护标准
  
  园地:97.50万元/公顷
  
  林地:75.00万元/公顷
  
  养殖水面:34.20万元/公顷
  
  耕地:101.25万元/公顷
  
  未利用地:30.00万元/公顷
  
  不同性质的土地的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比如耕地补偿标准不得低于128.70万元/公顷,所以我们也不能给出具体的答案,而且每年的征地补偿政策都在发生改变,所以如果您越到这方面的问题,我们建议最好在那个时候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这样可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民事诉讼法中止诉讼的情形?
      民事诉讼法中止诉讼的情形有哪些一、民事诉讼法中止诉讼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


·什么遗嘱是无效的遗嘱的无效是指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
      什么遗嘱是无效的遗嘱的无效是指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依民法典第17、19、22条规定,遗嘱的无效主要有下列情形:1、无行为能力......


·所谓代位继承
      所谓代位继承,就是指在遗产的继承过程中,由被继承人的孙子一辈的人来继承自己的遗产的一种特殊的继承方式。如果是代位继承,代位继承要交税吗?我国法......


·公司清算隐名股东股权可以强制执行吗
      公司清算隐名股东股权可以强制执行吗?隐名股东股权是不可以直接强制执行的,是否是公司股东,应当以工商登记上的股东名册为依据,股东名册上没有登记的......


·公司倒闭资产清算按什么顺序执行
      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


·对在校园内结伙斗殴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由于校园内的一些不良风气,以及部分学生与社会人士的接触,在高校内经常会发生结伙斗殴的行为。结伙斗殴的行为与单纯的打架斗殴行为处理的方式略有差......


·一方悔婚结婚彩礼如何处理
      在我国很多地方男女结婚婚前男方要给女方结婚彩礼。彩礼一般包括金钱、首饰等其他物品。在农村,这种行为尤其严重。那么,男女双方因感情不和或其他事......


·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标准包括哪些?
      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标准包括哪些?一、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标准包括哪些?1、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强制清算?
      (一)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公司解散的原因概括起来有:1、基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


·关于合同履行的全面履行原则是什么?
      关于合同履行的全面履行原则是什么?合同履行的全面履行原则就是要求当事人根据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期限、地点、方式、包装、价款、酬金......


·驾驶员肇事逃逸属于故意杀人吗
      驾驶员肇事逃逸属于故意杀人吗?1、肇事逃逸不属于故意杀人,肇事后逃逸是刑法的加重处罚情节,也就是说比不逃逸处罚的刑罚要严重,如果肇事者将被害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