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财产保全征地补偿的程序是什么?

财产保全征地补偿的程序是什么?一、征地补偿可以进行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征地补偿款有着强烈的人身属性,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二、财产保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三、征地补偿财产保全的程序
  1、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人提供担保。诉中财产保全由当事人提出或法院依职权决定,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拒绝提供担保的,法院依法驳回其申请。申请人提供担保可以以自己的财产作为担保,也可以由第三人作为保证人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具体数额,司法实践中要求与申请人申请保全的财产的数额相当,例如,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2万元,申请人就要向法院提交2万元作为担保。此2万元即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与之相等值的固定资产。诉前财产保全,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没有在法定时间起诉的,因而给被申请人造成财产损失引起诉讼的,由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2、人民法院接到申请人的申请后,对诉前保全,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对诉中财产保全,情况紧急的也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一般情形无明确限制。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应当立即开始执行,以防止有关财产或标的物被处分或灭失的危险,有关单位有义务协助人民法院执行。人民法院对申请人申请经过审查,认为不符合财产保全条件的,应裁定驳回申请;认为符合财产保全条件的,又提供了担保的,必须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财产保全裁定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综上所述,财产保全征地补偿的程序相关法律有明确规定,需要申请财产保全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有权依法驳回财产保全的申请。人民法院接到财产保全申请后,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左侧裁定。因此,在征地补偿中如果政府损害了农民的权益,农民朋友可以咨询专业律师申请财产保全,维护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行政拘留的程序是怎样的
      行政拘留的程序是怎样的?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中常用的手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违反法律规定的公民可以进行拘留,从而限制其人身自由。采取......


·被告被起诉前财产转移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被告被起诉前财产转移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对方在自己起诉前转移财产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


·认定构成赌博罪怎么处罚
      一、认定构成赌博罪怎么处罚赌博不一定构成犯罪。一般给予行政处罚。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


·工伤认定接下来之后该怎么做
      工伤认定接下来之后该怎么做首先找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做出相应的赔偿,如果公司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则公司只需承担工伤期间的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


·不交物业费会怎么样
      不交物业费会怎么样一、不交物业费会怎么样如果合同中含有加收滞纳金的条款,则物业公司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比例收取滞纳金。具体征收的数额根据各个......


·我们都知道
      我们都知道,如果要做工伤鉴定的话,是需要花费一定的费用的,今天我们就来一起讨论一下湖北工伤伤残鉴定费用多少钱?根据相关的说法规定,工伤鉴定的......


·公司法有关股东侵权行为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公司法有关股东侵权行为规定的内容有哪些?一个公司在创立之初少不了各位股东的支持与各位员工的努力,股东与员工是一个公司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任......


·关于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几年
      耕地是我国最重要的自然资源,保护耕地是摆在全国人民面前的重要任务,也是每个公民的重要职责。对于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必须严厉制裁。而现实中一......


·私人建房工程承包协议书 住房是人之生存的根本,生活中的建筑
      私人建房工程承包协议书住房是人之生存的根本,生活中的建筑房屋的主体大致可分为企业单位建房,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房地产公司;另一种是私人建房,城镇......


·无证驾驶拘留期限有多长
      无证驾驶拘留期限有多长没带行驶证上路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且扣1分。1、《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


·社保停止缴费多长时间失效
      社保停止缴费多久时效,需要看是具体什么保险。一、医疗保险: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应在3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次月起享受职工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