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商标抢注行为的表现形式

商标抢注行为的表现形式 商标抢注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一)抢注未注册商标
  我国《商标法》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公告期3个月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核准注册。
   (二)抢注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权是经国家法律确定的权利,但受到地域和时间的限制。地域性决定了一个商标在某一个或几个特定国家地区获得保护,在注册国或地区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则不能获得保护。
   (三)抢注驰名商标
  抢注驰名商标比抢注使用的未注册商标、己注册的非驰名商标更复杂。驰名商标在他国或地区被他人抢先注册后,该驰名商标的原所有人的商标专用权能否在该国或地区获得保护,最终完全取决于被请求保护的国家或地区的主管机关根据其本国的法律认定。认为他人的抢先注册正当的,原商标所有人将在其辖区内失去该商标的所有权,不能得到保护;反之,如认为注册不正当的,则能获得保护。
   (四)抢注其他在先权利
  目前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的一个比较突出的矛盾就是权利冲突问题,一些在后权利人利用法律的空隙,恶意将他人已取得的外观设计专利权或著作权等其他权利注册为商标。
  根据以上内容可知,商标抢注行为有抢注未注册商标、抢注注册商标、抢注驰名商标、抢注其他在先权利四种表现形式。目前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政策还在不断完善,期待法律能给知识产权拥有者更多的正当保护。如果你对抢注行为还有所疑惑,欢迎拨打热线或在线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醉驾开庭法官会问什么?
      醉驾开庭法官会问什么?法官在庭审时会询问当事人说明问题,是无法猜测的,因为这要根据其所涉案情来决定。其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司法鉴定通则标准费用是多少?
      一、司法鉴定通则标准费用是多少?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具体比例如下......


·笔迹鉴定费用与检材有关系吗?
      笔迹鉴定费用与检材有关系吗?一、笔迹鉴定费用与检材有关系吗?各省的费用不一样,笔迹鉴定需要找专门的机构进行鉴定,费用一般在800-2000元之间。......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


·讨债时拘禁欠债人是否违法
      讨债时拘禁欠债人是否违法一、讨债时拘禁欠债人是否违法讨债时拘禁欠债人会涉嫌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罪是指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


·看守所拘留一个月会留案底吗
      拘留一个月不会留案底,通常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判刑的才会有案底。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


·专利法第36条是关于什么的规定?
      专利法第36条是关于什么的规定?《专利法》第三十六条是关于对发明专利进行实质审查的规定,具体的规定如下:《专利法》第三十六条发明专利的申请人请......


·交通事故死人怎么判刑吗
      交通事故死人怎么判刑吗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造成重大事故致......


·续展商标所需材料都有哪些
      续展商标所需材料都有哪些1、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3)委托代理的提......


·合同履行地规则有哪些
          1、特征履行地规则          此规则以当事人履行合同特征义务的地点来确定合......


·看具体情况定
      看具体情况定,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扣车是为了对车辆进行检验,调查事故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