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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区征收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渝北区征收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渝北区征收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
  
  18000元/亩,由集体经济组织获得。其中补偿费的80%用于农转非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划至社保部门,其余20%付给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安排社员生产生活。
  
  二、安置补助费
  
  38000元/人,发给符合转非的农业人员。
  
  三、住房安置
  
  分为统建优惠购房安置和住房货币安置,任选其一,不可兼得。
  
  (1)统建优惠购房安置:
  
  A、30平米/人范围内,按600元/平米购买;
  
  B、超面积5平米/人之内的,按房屋建安造价的50%(1500元/平米×50%)购买;
  
  C、超面积5-10平米的,按照建安造价(1500元/平米)购买;
  
  D、超面积大于10平米的,按照综合造价(2300元/平米)购买。
  
  (2)住房货币安置:
  
  A、货币安置款:5700元/平米/人×30平米;
  
  B、货币安置奖励费:400元/平米/人×30平米;
  
  C、一次性搬迁补贴:4000元/人;
  
  D、购房补助费:1300元/平米/人×30平米。
  
  四、 ?青苗费补偿费
  
  按照综合定额补偿,22000元/亩,拨付给集体经济组织,由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管理。
  
  五、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按照综合定额补偿,22000元/亩,拨付给集体经济组织,由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管理。
  
  六、搬迁
  
  (1)在规定时间内搬迁的,支付搬家补助费:1200元/户(3人及3人以下家庭),1500元/户(4人及4人以上家庭)。
  
  (2)过渡费:
  
  A、不满2年半的,450元/人/月;
  
  B、满2年半未满5年的,500元/人/月;
  
  C、满5年的,600元/人/月。
  
  (3)按时拆房奖励费:3000元/人。
  
  七、房屋补偿
  
  渝北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
  
  结构
  
  类别 房屋结构 补偿标准
  
  钢砼结构 框架(剪力墙)、现浇盖 660
  
  砖混结构 砖墙(条石)、预制盖(现浇盖) 600
  
  砖木结构 砖墙(条石、木板、穿逗)、瓦盖 480
  
  片石墙、瓦盖 420
  
  砖墙(条石、片石、木板、穿逗)、石棉瓦盖(含油毡、玻纤瓦) 390
  
  土墙结构 土墙、瓦盖 360
  
  土墙、石棉瓦盖(含油毡、玻纤瓦) 330
  
  简易结构 砖柱(石柱、木柱)、石棉瓦盖(油毡、玻纤瓦、彩钢瓦) 120
  
  简易棚房 100
  
  说明:
  
  1、房屋层高在2.4米以下(不含2.4米),1.5米以上(含1.5米)的,按同类房屋标准的70%计算补偿;房屋层高在1.5米以下(不含1.5米),1米以上(含1米)的,按同类房屋标准的50%计算补偿;房屋层高在1米以下(不含1米)的,按同类房屋标准的20%计算补偿。
  
  2、房屋结构的划分,一律以主体结构为主。三面砖墙,一面土墙,按砖墙计算补偿;两面砖墙、两面土墙,按砖墙、土墙各一半计算,其它情况类推。
  
  3、房屋三面有墙的按同类标准的75%补偿,两面有墙的按同类标准的50%补偿。
  
  4、有墙无盖不能作房屋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以上是渝北区征收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相信您对渝北区的拆迁补偿都了解了。拆迁补偿除了对房屋的拆迁进行补偿外,还会对土地上的苗木、附着物进行补偿。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方式中可以选择以货币补偿的方式,也可以选择优惠购买的安置方式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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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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