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核准机构是哪个部门,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核准机构是哪个部门,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受理和审核机构
  1、受理机构:中国证监会办公厅
  2、审核机构: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监管部
  3、《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1)第十六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证券法》、《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2)第二十二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发行人应当在十二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应当在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3)第六十一条承销机构承销未经核准擅自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十二至三十六个月暂不受理其证券承销业务有关文件等监管措施;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采取本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相关监管措施。
   二、申请条件
  1、《证券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2、《证券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1)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2)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3)违反本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3、《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1)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公司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或公司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4)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4、《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资信状况符合以下标准的公司债券可以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也可以自主选择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1)发行人最近三年无债务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
  (2)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3)债券信用评级达到AAA级;
  (4)中国证监会根据投资者保护的需要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应当面向合格投资者;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中国证监会简化核准程序。
  综上所述,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核准机构是证监会,满足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如信用、净资产或营业利润等,则可以携带相关材料证明到证监会申请核准受理。需要注意的是在申请证监会核准前最好能对自身的条件有客观评估,确保核准能一次通过。更多法律知识您可以登入网站咨询相关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会涉及到领取失业救济金的问题
      会涉及到领取失业救济金的问题,所以解除合同证明书一定要标明是对合同终止或者公司提出解除。第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应......


·父母过世父母的兄弟姐妹有继承权吗?
      父母过世父母的兄弟姐妹有继承权吗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但一般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


·集资诈骗罪责任人的认定标准
      对于利用集资的方式进行诈骗的人来说,是十分可恨的,因此,我们的法律也是规定,是需要对他们进行严惩的,这就需要我们在进行审判的过程中确定集资诈......


·请求支持判决离婚诉请的证据
      请求支持判决离婚诉请的证据(一)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1、看分居时间——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2、看婚前是否对精神病有所隐瞒——隐瞒了精神病......


·故意杀人罪14岁会被量刑吗?
      故意杀人罪14岁会被量刑吗?故意杀人罪14岁是会被量刑的,具体理由如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制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


·在公司上班一年都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了怎么办
      在公司上班一年都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了怎么办许多公司为避免承担员工的社保,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不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损害员工的......


·税后工资扣除的费用
      一、税后工资扣除的费用税后工资是什么意思,对于这个问题,就我们老百姓的话说就是实际拿到手的工资。但是税后工资都扣除了哪些费用,这些费用是否属......


·法律上规定借条拍照有用吗
      法律上规定借条拍照有用吗?一、借条拍照有用吗?照片只能证明债务存在,不具备法律效力,只有在债务人无异议的情况下使用。《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又......


·创业板可以股权转让吗?
      创业板可以股权转让吗?一、创业板概念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是与主板市场不同的一类证券市场,专为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创业......


·农民合作社欠钱不还我该怎么办?
      农民合作社欠钱不还我该怎么办?农民合作社欠钱不还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条件包括哪些?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条件包括哪些?现在一些大型国企在融资的时候都喜欢发行债券,这样融资成本会低些。有些公司发行债券后,会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