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企业动迁材料中涉及到企业搬迁的材料有哪些?

企业动迁材料中涉及到企业搬迁的材料有哪些?
  
  政府在对土地征收的过程中,会要求该区域的个人或者企业进行搬迁。而企业搬迁比个人搬迁复杂得多,企业在动迁过程中会涉及到许多材料的准备,如申请赔偿的材料,企业搬迁向相关部门提交的材料等等。那企业动迁材料中涉及到企业搬迁的材料有哪些?我们将在下文中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企业搬迁应提交哪些材料
  
  公司地址搬迁需要提交: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IC卡
  
  3、税务登记正副本
  
  4、公司章程
  
  5、公章
  
  6、新地址产权证明,租房合同,租房发票
  
  7、跨区变地址的需要查账,提供所有的帐本、报表。
  
  二、企业动迁可以获得的补偿有哪些?
  
  1、 土地、房屋价值补偿
  
  土地房屋价值补偿主要包含两方面,土地区位补偿价和房屋重置成新价,土地区位补偿价指的是被拆迁人合法用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价值,主要有土地所在的区位和用途来决定,企业的土地用途一般为工业用途,虽然价值要低于住宅和商服类的土地,但因为企业的厂房、仓库占地较大,所以在拆迁中土地区位补偿价往往是很重要的一部分。房屋重置成新价主要指的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通俗讲就是房屋的建造成本价,这个成本价是比较固定的,一般都是1500-2000左右。
  
  在拆迁的过程中,拆迁方所委托的评估公司往往将土地区位补偿价和房屋重置成新价合并计算,也就是说,被拆迁人从评估报告里看不出来土地值多少钱,房屋值多少钱,从而也很难去质疑其合法性。很多地方的拆迁人甚至会告诉你,这个项目的拆迁就没有土地的补偿项目,如此种种,都是为了掩盖拆迁方在土地中获得的巨额利润。
  
  2、 装修附属物补偿
  
  关于装修附属物补偿,各地都有装修和附属物的各项补偿标准的实施细则,该项补偿内容主要由评估机构根据各地制定的标准进行评估。此项补偿内容比较固定,弹性空间不大,被拆迁企业主要应当审查评估报告是否存在缺漏项的情况即可。
  
  3、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停产停业损失指的企业因为拆迁不能进行正常经营所产生的所有损失,在计算该损失时不仅应当考虑被拆迁前的利润损失,还应当考虑目前的企业业务量、客户资源以及预期利益的损失。2011年颁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和第二十三条作出了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应进行补偿的规定,提出了补偿应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因各地对停产停业计算的标准不一致,各个企业的盈利亏损情况也各不相同,因此,停产停业损失是拆迁补偿项目里弹性最大的一项,应当值得企业重点关注。
  
  4、 搬迁费用、搬迁损失
  
  企业在面临拆迁时,搬迁费除了将企业所有的机器设备、各项生产资料、办公用品从一个地方搬迁到另一个地方所产生的搬迁费用,还包括搬迁损失,主要是指这些机器设备、生产资料在搬迁过程中因拆、装所造成的机器设备损失、折旧、损耗等费用。如果是大型企业拆迁,这部分的搬迁损失要委托专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5、 各项拆迁奖励费用
  
  在拆迁的过程中,拆迁人为了加快拆迁进度,往往会采取速迁奖励的办法鼓励被拆迁人尽早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搬出被拆迁房屋。各项奖励的数额主要由具体的项目实施意见来决定。
  
  6、 职工安置费
  
  涉及到集体企业或国有企业还有职工安置费用,主要是通过给下岗的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方式实现。
  
  企业动迁材料中包含了企业申请赔偿的材料、企业搬迁时进供给相关部门的材料等等。企业搬迁并不是简单地直接将企业搬到一个新的地点就可以了,它需要向相关部门进行备案,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营业执照、新公司的地址等材料,如果企业跨区更换地址,还需要提供账本以便查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非法盗墓文物者现在可以判死刑吗?
      非法盗墓文物者现在可以判死刑吗?根据刑法第328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国家提出的安置补助费是什么意思?
      国家提出的安置补助费是什么意思?国家提出的安置补助费的意思是: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安......


·一、广州市继承房产公证费是多少?
      一、广州市继承房产公证费是多少?广州市继承房产公证费是: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1、如果......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记载事项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三)......


·后补借条日期与转账日期不一致有效吗?
      后补借条日期与转账日期不一致有效吗?借条的转账日百期与打借条日期不一致是正常的,应当以实际汇款时间为准。如果借款属实的,具有法度律效力。最好补......


·抚恤金与残疾赔偿金区别是什么?
      抚恤金与残疾赔偿金区别是什么?不一样。《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残疾抚恤金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因工作需要继续服......


·枉法裁判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法官在对案件作出判决的时候,必须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允许出现枉法裁判的行为,否则的话就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枉法裁判罪。判断是否构......


·工地高空坠物砸死人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丧葬费吗?
      工地高空坠物砸死人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丧葬费吗?现实生活中,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增添了城市的现代感,但是也增加了城市居民生活的危险系数。高空坠物......


·姓名权内容是什么,姓名权有哪些
      姓名权内容是什么,姓名权有哪些内容每个公民都有自己的姓名,虽然不是独一无二的,但只要与不同的人对应起来,形成了姓名权的,那么就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欠债还钱的法律依据?
      欠债还钱的法律依据?生活中,工作合作伙伴间总避免不了金钱来往,不经意间借个钱,却迟迟没有回应。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面对这种情况,那怎样通过......


·合同到期后续签适合签多少年的劳动合同续签一般企业
      合同到期后续签适合签多少年的劳动合同续签一般企业的做法是签三年,法律没有对续签的年限做出明确的规定,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符合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