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民事诉讼法再审条件及程序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法再审条件及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民事案件,当事人有申请再审的权利,但是申请再审需要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才能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再次审理的诉讼。那么,民事诉讼法再审条件及程序是怎样的?针对这一问题,我们整理了一些详细的资料,现在就为您解答。
  
  一、再审的条件
  
  
  根据新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十五种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7)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8)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9)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10)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11)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12)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13)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14)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1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
  
  二、再审的程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再审案件启动再审程序后,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裁定由院长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再审程序规范,重视再审申请审查的对抗性四、规定再审案件审查期限,有利于当事人申请再审五、建立了再审案件的分流机制六、符合条件的民事《调解书》也能申请再审七、再审申请应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根据新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六个月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以上内容即民事诉讼法再审条件及程序是怎样的具体介绍,通过阅读我们知道,《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当事人申请再审,只要满足上文中十五个条件中的一个,法院应当为其再审案件。另外,当事人应当注意的是,申请再审是有期限限制的,如果想申请再审,最好尽早的提出,以免耽误,超过期限,人民法院就不予受理了。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酒驾逃逸怎么处理?酒驾撞车会判刑吗
      酒驾逃逸怎么处理?酒驾撞车会判刑吗驾驶者如果在饮酒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话,此时由于受酒精的麻痹,神志可能不太清楚,就比较容易出事故。这种......


·中外合资企业怎样注册资本
      中外合资企业怎样注册资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应当遵守如下规定: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一)、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


·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生效时间是什么?
      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一、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生效的时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以下......


·商标侵权没钱交罚款怎么办?
      商标侵权没钱交罚款怎么办?一、商标侵权没钱交罚款怎么办?商标侵权罚款交不起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申请强制执行。2、分期执行。3、......


·公司要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吗?
      公司要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吗?一、公司要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吗?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


·离婚财产划分原则是怎样的
      离婚财产划分原则是怎样的(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


·出口货物报关单样本分类的要求是什么?
      出口货物报关单样本分类的要求是什么?时代的发展,带来的额是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的对外贸易也逐渐繁荣,进出口货物量也是越来越大。国家为了能够......


·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流程及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流程及管理办法一、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流程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


·选择诉讼离婚时有什么要注意的
      不管夫妻是选择协议方式还是诉讼方式离婚,由于这个过程中都会涉及到个人利益问题,因此都是需要谨慎对待,而千万马虎不得。当然,选择了不同的离婚方......


·我国劳保费的标准是多少
      劳动保护费的标准是怎样的1、对属于职工劳动保护费范围的服装费支出,在税前列支的标准为:在职允许着装工人每年最高扣除额1000元(含)以内按实列支。2......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