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房屋质量纠纷官司怎么打

实践中,不少购房者会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而与开发商产生纠纷,主要是在实际交房或者入住的时候,发现房屋质量存在一定的问题。而此时处理房屋质量纠纷可以选择诉讼的方式,那么房屋质量纠纷官司怎么打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质量纠纷官司怎么打
  买受人因房屋质量问题影响买受人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要求解除合同,提出退房请求。对于这样的纠纷,首先要看是不是房屋有质量问题,这是前提,如果没有质量问题,则买受人的请求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其次,要看房屋质量问题影响买受人正常居住使用的程度,是否到了“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严重程度,即是否构成根本违约。如果构成根本违约,则买受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请求应予支持。相反,如果构不成根本违约,仅仅是一般的质量问题,只是一般违约,还没有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程度,则买受人要求退房的请求法院不会予以支持。
  如购买一套全装修商品房,购房合同约定:房产商交付房屋时为验收合格房屋,如主体结构不符合约定标准,购房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房屋的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合同附件约定的标准,购房人有权要求房产商按实际装修、设备与约定装修、设备标准给予补偿。如果仅因房屋地板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退房,法院不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如果你仅以地板质量, 具有地板确有质量问题的证据,如提供有资质监督检验机构出据的《检验报告》,要求开发商赔偿,胜诉的可能性很大。
  对于房屋质量问题,如发生裂缝、渗漏、墙皮脱落、门窗变形密闭性差等,如何解决房屋的修复问题?对于因房屋质量问题不是严重影响买受人正常使用的,买受人要求退房,法院不会支持该请求,但是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修复的义务和责任。在保修期内的,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超过保修期的,出卖人没有修复的义务。
   二、商品房质量纠纷如何举证
  商品房质量纠纷发生后应承担以下举证责任:
  (一) 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讼争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的资料。
  (二) 证明房屋买卖法律关系成立及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普遍适用于各种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
  1、房地产买卖合同;
  2、房地产销售许可证;
  3、购房方支付房款的收据、付清楼款证明或发票。购房方以按揭(抵押)贷款方式支付房款的,还应提供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借款借据、分期支付按揭款的清单等;
  4、房屋竣工验收情况的证明;
  5、房屋交接时间的证明、如入伙通知书、入伙交接单。
  (三) 当事人还应针对具体的诉讼请求提交仅适用于某类案件的证据
  1、因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方要求解除《房地产买卖合同》、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及赔偿损失的案件
  (1) 购房方受到损失的证据;
  (2) 售房方以施工期间遇到不可抗力为由提了抗辩的,应提供气象、地震、消防等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等。
  2、因开发商延期办理《房地产证》,购房方要求支付延期办证违约金的
  (1)售房方通知购房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和办理《房地产证》的证明;
  (2)售房方已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的证明;
  (3)房地产证或产权转移登记的电脑查询单。
  (4) 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有具体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详细的计算清单。
  商品房质量不仅关系到购房者的生命安全,也关系到购房者对日益增长的生活舒适程度的要求。但令人遗憾的是,虽然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很快,商品房质量问题却比较严重,购房者选择打房屋质量纠纷官司的话,建议委托律师来提供专业的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侵犯商标权的赔偿是怎样的
      侵犯商标权的赔偿是怎样的使用他人商标的,需要经过商标权人的同意,否则的话就会对他人商标构成侵权,此时就会涉及到赔偿的问题。那么侵犯商标权的赔......


·朋友酒驾撞人然后顶替的人有责任吗?
      朋友酒驾撞人然后顶替的人有责任吗?一、朋友酒驾撞人然后顶替的人有责任吗?为酒驾肇事者替罪的,涉嫌伪证罪,承担刑事责任。酒驾肇事者涉嫌两个......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能继承吗,什么是集体土地所有证?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能继承吗,什么是集体土地所有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在农村是非常常见的土地使用证明,对于集体土地一般都是由乡村政府进行划分获......


·集资诈骗从犯指什么人?
      集资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特殊的形式,一般是行为人一非法占有的目的,募集公众的资金而后逃匿,造成他人巨大的财产损失的行为。一般来说,集资诈骗......


·在哪些情况下会判夫妻离婚
      判夫妻离婚一般是由法院做出的,而此时首先要夫妻中的一方依法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之后,那么才有可能出现判决夫妻离婚的情况。不过也不是说在提起了......


·立案需要拿证据材料原件去法院审核吗
      立案需要拿证据材料原件去法院审核吗在民事纠纷发生以后,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诉讼程序来解决纠纷。但是很多人对于民事诉讼过程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立......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单位是否需要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单位是否需要赔偿?除了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这种情况以外,单位需要对员工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补偿......


·企业注销中的固定资产怎么处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在注销前需要进行清算,对公司资产及负债进行处置。清算过程涉及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税务处理问题,公司应对电脑、打印......


·商标侵权非诉解决办法有哪些?
      商标侵权非诉解决办法有哪些?一、商标侵权非诉解决办法有哪些?非诉解决方式是不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问题。当商标侵权纠纷产生时,有......


·如果开车撞死人保险公司怎么赔?
      交通事故的发生具有突发性和不可逆性,有时事故只是对当事人有些些许伤害,可是有的事故却会直接夺取了他人的生命,每年交通事故致死的案件较为频发。......


·遗弃物的归属的先占规定有哪些
      遗弃物的归属的先占规定有哪些?抛弃是每个人在生活中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平常事,有时候能给与需要这个物品的人,但是更过时候要抛弃的物品是直接丢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