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员工福利范围具体是怎样的

员工在为单位工作上班的,单位理所应当支付其相应的工资报酬,与此同时,用人单位还应该实际保障员工的一些福利待遇。那具体来说,这个员工福利范围是怎样的呢?相信很多劳动者都是不清楚的,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介绍吧。
  
  一、员工福利范围具体是怎样的
  
  1、出差津贴
  
  出差外地的人员根据相应级别均可得到该项津贴。
  
  2、通讯费用津贴
  
  公司按你所被聘的职位给你提供相应的通讯费用津贴。
  
  3、节日慰问金
  
  每年元旦、春节、五一节、中秋节、国庆节员工都会得到此项津贴,此外女性员工在三八节还会得到专项津贴。
  
  4、祝贺慰问金
  
  员工结婚、生日、有小孩诞生或直系亲属去世,公司将送上祝贺、慰问金。社会保险及其它保险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金,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每年还为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和综合医疗保险。
  
  二、住房政策
  
  公司依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休假政策
  
  1、国家法定假日:
  
  所有员工可以按国家规定享受以下带薪假日。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其中女员工还可以享有三月八日的半天假期,有13周岁以下子女的员工可以享有六月一日的半天假期。
  
  2、年休假:
  
  服务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7个工作日的年休假,此后每增加一年的工龄年休假也相应增加一个工作日,最多为20个工作日。
  
  3、周末双休、婚假、丧假、女员工产假、男职工的陪产假等休假制度,均按"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而且公司还额外给予员工每月2天的全薪病假待遇。
  
  四、试用期员工能否享有正式工的福利
  
  社会保险是重要的法定福利。有些单位和员工说,试用期内不缴社保,试用期过后,一次性补缴。这种做法听上去似乎有道理:虽然试用期内不缴,但是试用期转正后会补缴,似乎待遇没损失。但是一旦试用期内单位认为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了劳动合同,此时矛盾就产生了。其实,社会保险作为法定福利,试用期内必须缴纳。试用期没做完就离职的员工,在试用期内的社会保险仍然应当缴纳。
  
  注意:对于单位来说,试用期内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免除自己的风险。如果单位为了省事,单位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话,员工一旦发生工伤或疾病治疗,所有由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承担的费用,由公司赔偿。所以转正后再补交的方式是不合法的。即使没有转正,试用期的社会保险也是要交的。
  
  对于非法定福利来说,单位的自由度很大。非法定福利的依据来自于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与劳动者签署的劳动合同。这些书面文件中假设作出了规定,没有排除试用期员工,那单位应当将这些福利一视同仁地给予试用期内的员工。
  
  相信您在阅读了上文之后,已经对员工福利范围比较了解了吧。虽然我国法律中是这样规定员工福利待遇的,但实际上,很少有单位能够切实保障员工的这些福利,能够保障其中的一半就已经很不错了。现实中,在这方面也是很容易产生纠纷的,这种情况下,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企业商标续展流程及费用是怎样的
      企业商标续展流程及费用是怎样的1、商标续展申请时间:应在商标到期前12个月内提出。商标到期后,还会有6个月宽限期,宽限期结束后,商标权无法恢复,......


·城市噪音扰民的标准是什么?
      城市噪音扰民的标准是什么?扰民是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来十三条的规定,"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离婚后成年子女的抚养费需要支付么?
      离婚后成年子女的抚养费需要支付么?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 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为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根......


·公司费用股东需要承担责任吗?
      公司费用股东需要承担责任吗?一、公司费用股东需要承担责任吗?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费用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


·分居两年自动离婚怎么办理
      说到离婚,其实引起离婚的原因是有很多的,最常见的就是感情破裂,夫妻关系不和谐,对此婚姻法中也是有很多的规定的。那么,分居两年自动离婚怎么办理......


·租赁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租赁合同的特征有哪些1.租赁合同是转让财产使用权的合同。2.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3.合同的标的物只能是法律允许流通的财产,且不能被消费的特......


·二手车上牌流程具体步骤?
      二手车上牌流程具体步骤有哪些一、二手车上牌流程具体步骤有哪些1、交易手续办理完结。选定二手车进行交易,签订二手车交易协议和过户协议,办理过......


·征收公告发布之前,建造房屋属于抢建吗?
      一、征收公告发布之前,建造房屋属于抢建吗?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6条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


·机关单位保洁双休是否受法律保护
      保洁在日常生活当中,很重要的,不管是对于家庭还是机关单位来说,通常情况下都会有专门的保洁人员来负责单位的清洁工作。但是通常保洁人员都是岁数比......


·诉讼费用包括保全费的规定是什么?
      诉讼费用包括保全费的规定是什么在民事诉讼当中,您在申请财产保全的时候,需要向法院缴纳一定的保全费用。在生活中,很多人对于在我国诉讼费用包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