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民间借贷合同的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

民间借贷合同的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一、民间借贷合同的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约定违约金条款的效力认定
  民间借贷是否可以约定违约金,目前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均没有明确规定。对于双方当事人约定违约金的,法院在审理中是否应当认定其效力,存在两种相反的观点。持肯定意见的认为,法律并未明确禁止在借贷合同中约定违约金,那么就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畴,应当承认其法律效力。持否定意见的则认为,法律的规定限定了借贷合同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仅为支付逾期利息,而且借贷合同的标的物为货币本身,因此,出借人的损失只能是利息损失。
  我国对违约金的性质规定是以补偿性为主,以惩罚性为辅,这种对违约金双重属性的折中认可,决定了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条款的合法性,并且允许当事人约定惩罚性的违约金。实践中,多数法院也对借款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效力予以承认。因此,在民间借贷合同中,应当允许当事人就逾期还款约定违约金,作为承担责任的一种方式。
  二、法院是否应对违约金的数额主动进行审查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按此规定,法院对违约金数额的调整是以当事人的请求为前提的,如果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法院能否主动介入呢?
  一般情况下,出于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尊重,法院对违约金的数额不宜主动调整,但民间借贷合同却另当别论。民间借贷合同是一类较为特殊的合同,其标的物是货币本身,直接影响到资本市场的稳定,属于国家严格控制的领域。因此,为了防止高利贷现象,规范民间借贷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了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如果允许当事人任意约定违约金,而法院无权予以调整的话,当事人很容易通过约定违约金来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这无疑会为变相高利贷提供合法外衣。
  由上可以看到,对于民间借贷合同的违约金的相关内容,法律是没有特别的规定的,但是法院会根据当事人双方签订合同的意愿以及合同内容是否合法来判定,因此,可能会存在签订的借贷合同的相关内容可能是不合法的,如果对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离婚是否需要赔偿对方损失?
      离婚是否需要赔偿对方损失?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


·员工被辞退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员工被辞退的赔偿标准是什么?赔偿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


·离婚债务诉讼时效是多久
      离婚债务诉讼时效是多久,离婚债务如何处理夫妻离婚的时候不仅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要处理夫妻债务。处理夫妻债务也是非常繁杂的,因为债务有个人债务......


·交通违章逾期不交有多少处罚金?
      交通违章逾期不交有多少处罚金?交通违章逾期不交不会有罚金,但是需要缴纳滞纳金。如果是被电子眼拍了一直没有处理的话就只需要交罚款,没有滞纳金。......


·侵犯专利权有什么表现
      侵犯专利权有什么表现我国规定的专利侵权具体分为了直接侵权与间接侵权,而不管是在哪种类型下的侵权,此时请专利权都是有具体行为表现的,那到底侵犯......


·对于执行判决失职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对于执行判决失职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一、执行判决失职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


·有两次酒驾如何处理
      两次酒驾的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劳动合同纠纷处理方式是什么
      劳动合同纠纷处理方式是什么发生劳动合同纠纷,首先,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第三方机构(例如工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进行调解;其次,对于用人单......


·2023债务转移条件有哪些?
      债务转移条件有哪些(一)个人债务的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合同法》第84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方,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这条规......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遇到法定假日按三倍工资计算吗?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遇到法定假日按三倍工资计算吗?误工费与节假日不按三薪算。法定假日三薪,是对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法定假日工作而言。误工的人......


·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变更
      协议离婚时,夫妻会签订离婚协议书。但是离婚以后,可能会有一方觉得离婚协议书让自己吃了亏、对方占了便宜,于是就想变更离婚协议书。那么,离婚协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