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民事诉讼状法院找不到被告

民事诉讼状法院找不到被告 一、民事诉讼案件找不到被告怎么办
  1、找不到被告,可以公告送达包括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在内的所有法律文书。
  2、如果被告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3、《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4、《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 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发出公告日期以最后张贴或者刊登的日期为准。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人民法院在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的,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张贴过程。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九条 公告送达应当说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公告送达起诉状或者上诉状副本的,应当说明起诉或者上诉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不答辩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传票,应当说明出庭的时间和地点及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定书的,应当说明裁判主要内容,当事人有权上诉的,还应当说明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应当按期开庭或者继续开庭审理,对到庭的当事人诉讼请求、双方的诉辩理由以及已经提交的证据及其他诉讼材料进行审理后,可以依法缺席判决。
   二、什么是民事诉讼案件
  
    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发生的诉讼关系。
  以上内容详细介绍了民事诉讼状法院找不到被告情形的处理方式。民事诉讼案件中找不到被告的情形也经常存在。法律也是充分考虑了案件发生的各种情形,针对找不到案件被告的情形,法律也有相适应的法律依据,法官可以依据此类型作出合理公正的判决。在自己对于案件的情形分析不清楚的时候,可以参考朋友或者律师的意见,最后作出合理的决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一、增大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一、增大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增大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是:包括吸毒恶习屡教不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嫖娼、赌博等......


·股东会决议是否需要股东方留存吗?
      ?股东会决议是否需要股东方留存吗?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股东会决议是否需要股东方留存吗?一般股东会会议应该有记录本,股东会的决议的记......


·上海买房的流程有哪些
      随着现在经济的发展,房地产行业发展迅速,各个地方买房的热潮只涨不降,越来越多的人把目光放在购买房子上。那么在上海买房我们应该做哪些准备,上海......


·一、吃了感冒药醉驾是真的吗?
      一、吃了感冒药醉驾是真的吗?是真的,感冒药中含有易引起嗜睡成分,能够对大脑中枢神经产生抑制作用,使人出现乏力、嗜睡、镇静、反应迟钝等症状,服用......


·房屋租赁的流程是怎样的,租房有哪些流程
      严格来讲,租房也是有程序要求的。有租房需求的人可以按照这套程序来租赁自己满意的房屋。但究竟这个房屋租赁的流程是怎样的呢?可能很多人不是很清除......


·二手房买卖什么时候付中介费
      二手房买卖什么时候付中介费1、中介费在你们签订购房合同时就应该缴纳,此时中介的过程已完成,理应收取中介费。网签后过户当日交付合适,因为过户当日......


·监护人的责任都有哪些
      按照法律中的规定,一般为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会专门设立监护人,其中就分为了法定监护人与指定监护人。但不管是怎样的身份,一旦担任了监护人的就需要......


·签合同后退房违约金是怎么收取的?
      签合同后退房违约金是怎么收取的?一、签合同后退房违约金是多少?如果合同里有规定一般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但约定的数与实际损失也不能差距过大......


·刑事案件律师什么时候介入比较好?
      刑事案件律师什么时候介入比较好??律师越早介入越好。刑事诉讼中,律师的义务是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对嫌疑人或被告人有利的相关证据,以维护委托人......


·长沙县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及实施办法
      长沙县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及实施办法我国各地的基本民情不一,导致各地的经济发展水水差异很大,故而各地的征地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而了解一个地方征......


·在生活中喝酒与我们关系密切
      在生活中喝酒与我们关系密切,无论是私人的聚会,还是商业活动都需要酒水的陪伴,虽说媒体上一直倡导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我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