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再次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格式是什么?

再次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格式是什么?一、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格式:
  1、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出生年月、职业、住址、电话等);
  2、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3、申请事项;
  4、事实和理由;
  5、证据材料。
  二、医疗事故申请鉴定步骤
  1、第一步是要作医疗鉴定的;这是发生和确认医疗事故的主要构成要件;[也就是划分责任的合法的有效证据。]
  2、第二步 是要确认该事故属于哪个等级[分四个等级]
  3、处理意见应由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4、根据国家《医疗事故处理条列》 第三十七条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 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也就是说超过 1 年后;法律不予保护[不受理]。
  三、医疗事故的鉴定部门:
  1、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2、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再次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里面应该标明申请人的个人基本信息,以及申请的理由和证据,申请过后会有专门的卫生行政部门和地方医学会会申请书内的医疗事故进行再次鉴定,直到可以达到双方的满意,再次医疗事故签订申请书内的证据尤为重要,确凿的证据对于司法鉴定的结果影响比较大,因此一定要积极收集证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上海信息公开规定
      上海信息公开规定上海是中国的重镇,国家的各种经济政策一般会首先在上海、北京这样的大城市中展开,查收成效后再进行接下来的颁布。政府信息透明化......


·2023管辖权异议的几种情形
      管辖权异议的几种情形(1)被告认为受诉法院违反级别管辖规定,案件应当由上级法院或者下级法院管辖的,有权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2)被告认......


·合同与侵权责任区分规定是什么?
      合同与侵权责任区分规定是什么?合同方面的归就那个则原则是无过错责任,而侵权行为一般是采用过错责任,仅产品、危险、环境污染、相邻关系等责任为无过......


·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内容是什么?
      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内容是什么?征地后应该对该片土地的使用者进行一定的补偿,这是国家明确规定的。因此,国家有针对征地补偿......


·女方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制度
      夫妻双方离婚以后的财产分割问题,这本来就是双方正常合法的权益。但是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在婚姻法当中有法律依据,也不是其中哪一方随随便便就可以......


·农村土地使用证过户需办什么手续?
      农村土地使用证过户需办什么手续?农村集体土地及在上建的房屋由政府直接管辖,所以如果需要过户不仅需要满足国家的基本规定,还需过户双方都具备相......


·终本案件后法院会抓人吗
      不会。终本案件,是指法院的执行案件,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裁定终止本次执行程序。终本不撤回执行申请,也不是已经执行完毕,而是暂时......


·竞业限制违约金有什么标准,怎么确定竞业限制违约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之后,双方就要按照协议的约定来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一方有违约行为的话,则就要对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也就......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最新版的划分方法和原则是什么?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最新版的划分方法和原则是什么?在现代经济社会的发展中,水运工程已经变成了国民经济中重要,不可或缺的基础性工程,同时在国家......


·破产清算的损失有哪些
      破产清算的损失有哪些方面一、破产清算损失有哪些1、重新确认债务中发生的负债的减少金额;2、处置清算财产过程中取得的财产变卖收入小于资产的账......


·湖北省发生工程结算纠纷是哪个部门管?
      湖北省发生工程结算纠纷是哪个部门管?一、发生工程结算纠纷后找哪个部门《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2010年7月30日修订)第三十五条工程造价管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