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个人商标可以转让吗?有哪些

个人商标可以转让吗?有哪些流程 一、个人商标能否转让
  答案是肯定的,商标局规定个人是可以转让商标的,但是需要准备相关材料才可以办理。
   二、个人转让人和个人受让人应提交的文件:
  1、商标持有人的身份证
  2、商标注册证
  3、受让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双方签署的商标转让协议
  5、委托代的,受让人需签署代理委托书
   三、个人商标转让流程:
  1、提交相关的文件给委托代购公司
  2、委托公司给你负责商标转让事项
   四、个人商标受理:
  1、商标局正式受理,下发受理通知书。1个月左右工作时间
  2、商标局实质审查,符合法律规定则下发核准商标转让证明。 6—12个月左右工作时间
  提示:商标转让注意的事项主要是:双方的主题资格、商标权是否有瑕疵,权利义务要约定明确。
   五、商标转让注意事项
  商标转让后,商标专用权即发生转移,所以,转让商标一定要慎重。转让注册商标应注意以下问题:
  在同一类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必须一并转让。这是为了避免分割转让带来的产品来源混淆问题。此外,联合商标、防御商标必须一并转让。
  已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除非必须征得被许可人的同意,不得随意转让。这是因为许可合同不能随之转让,不解除使用许可合同,就不能申请转让注册。在转让注册后,受让人如愿意仍可与原使用人继续签订使用许可合同。
  受让人必须保证商品的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转让注册则有受让人办理。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共有商标不得单独决定转让。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回答的个人商标可以转让吗这个问题的答案以及相关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按照相关的规定,个人商标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但转让商标的时候应注意将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近商标一同转让,并且如果该商标已经许可他人使用,如果需要进行转让,需要征得被许可人的同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在我国组合家庭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在我国组合家庭离婚财产怎么分割?组合家庭指单亲家庭之间互补而组成新的家庭,家庭成员往往较多,关系复杂,矛盾不易化解。如果组合家庭是领了结......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分割的比例如何分配
      在中国,夫妻双发离婚就会面临财产分割。财产分割是个比较复杂的程序,它要区分婚前个人财产和夫妻双发婚后共同财产。婚前个人财产在夫妻离婚后是不划......


·非法集资属于什么法,如何定义?
      现如今,有些单位的职工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择手段,利用自己在职务上的便利,滥用职权进行非法集资用于他务。为了严惩这种行为,将这行为在刑法上定性......


·加工合同协议书范本包括什么内容?
      一、加工合同协议书范本包括什么内容?加工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合同的核心部分,条款必须完备。其主要条款包括:品名或项目,数量、质量、包装、加工......


·一、工伤期间待遇问题如何认定?
      一、工伤期间待遇问题如何认定?工伤期间待遇问题根据具体的受到伤害的程度来进行一个认定,因为对于当事人来说,他肯定是需要进行一个休息的,在这个修......


·哪些专利纠纷可以调解处理
      哪些专利纠纷可以调解处理要是遇到了专利方面的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进行解决,其中调解就是比较好的处理方式。但按照法律的规定并不是所有的......


·二手房交易的材料都有哪些
      二手房交易的材料都有哪些1、卖方需提供的材料:(1)产权人身份证(非北京户籍人士还应提供暂住证);(2)户口本;(3)房屋所有权证;(4)原购房发票......


·吊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是如何规定的?
      吊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是如何规定的?工程醒目包含的范围是很广的,涉及到很多领域,因此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当地经济的发展,一个质量不高......


·劳动合同不续签通知范文怎么写?
      劳动合同不续签通知范文怎么写?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乙方):我们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限......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如何界定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如何界定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将会导致债权人即使胜了官司,也将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不良后果。因此,债权人要谨慎预防。在预防债务人......


·自建房拆迁阳台怎么补偿
      一、自建房拆迁阳台怎么补偿自建房拆迁阳台按照临建进行赔偿,农村自建房拆迁赔偿费标准,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