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基本程序是什么?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一、对内转让
  《公司法》第141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除了法律规定之外,如果公司章程对股东转让股权或股份有特别限制和要求的,股东订立股权转让合同时,不得违反这些规定。
  第7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对外转让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以上内容就是我们为您介绍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基本程序,不难看出,股份公司股权转让的合法程序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但是这两种转让方式都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只要这样才能顺利的进行股权转让交割,否则这种转让是没有任何约束力的,法律也无法给予相应的保障。我们今天就介绍到这儿,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我们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怎么计算个人借款的利息
      怎么计算个人借款的利息一、怎么计算个人借款的利息个人借款合同中,利息条款的约定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后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利息......


·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裁定的效力
      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终审法律文书生效时止。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案情,确定具体期限,期限届满时,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仍可作出继续停......


·春节放假安排是怎样的?
      春节放假安排是怎样的?每年国家都会对当年的法定节假日做出安排,提醒企业按时放假。在所有的法定节假日中,春节可以说是最重要的一个。每到春节,大......


·试用期的工资是多少?
      相信您都知道,自己在入职一个新公司后,自己的试用期工资一般是低于转正后的工资。那么,劳动者试用期的工资是多少呢?实践中,不少单位都是按照自己......


·后履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是什么?
      后履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是什么在合同履行关系中,各方履行义务有不同的先后顺序,同时法律规定了不同形式的抗辩权来保护先后履行义务各方的权益,......


·涉毒的处罚后续会有什么影响
      涉毒被处罚之后就会有终身案底,身份证信息会报警的,只要住宿、上网、坐火车、飞机这些身份证信息会报警的,对正常的工作生活影响不少,只有彻底戒后......


·焦作市国土资源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焦作市国土资源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在我国国家为了加强对征地开发的管理,也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而保障建设项目顺利开展,相关部门做出规定目......


·判处缓刑暂住证会查到吗
      判处缓刑暂住证会查到吗?判处缓刑办暂住证的时候是查不到的,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居住证不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所以即使有犯罪记录......


·银行贷款,他项权证必须办理吗?
      银行贷款,他项权证必须办理吗?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房价也居高不下。很多生活在一线二线的工作者难以全款购买房屋。很多人选择银行贷款。银行一般......


·物业费用催缴如何中断诉讼时效
      物业费用催缴如何中断诉讼时效?物业下达催缴通知单后诉讼时效就会自动中断的,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


·全款买房需要准备的材料
      全款买房需要准备的材料1、已婚:夫妻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2、单身:身份证、户口本、单身证明。二、贷款买房需要准备的材料1、已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