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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登记就是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为例开发商对已经出售的商

预告登记就是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为例开发商对已经出售的商品房抵押贷款或者作为他用时的预告登记,您一定会想知道预告登记费用是多少,那么您又是否知道预告登记的流程呢?下面的我们就为您整理编辑有关预告登记的相关知识。
  
  一、预告登记费用
  
  预告登记费也叫抵押登记费,即房屋抵押登记费是房屋贷款人到房管局办理住房抵押贷款手续,在办理时向房管局缴纳一定的服务费用,即预告登记费。根据赣价房字(1999)8号文件,住宅:预告,它项权登记各80元(套);非住宅抵押按抵押金额0.4%。
  
  二、如何办理房屋预告登记
  
  1、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需要的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
  
  (5)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6)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需要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房屋买卖的证明材料。
  
  2、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需要的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抵押合同原件;
  
  (4)主债权合同原件;
  
  (5)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6)当事人关于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
  
  (7)已设定在建工程抵押权的,提交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的证明原件。
  
  3、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的材料:房屋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房屋的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的,除提交下列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原件、他项权利证书原件、抵押权注销申请书原件: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转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
  
  (4)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原件;
  
  (5)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转让合同中已有约定的除外)。
  
  4、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所需的材料:已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或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的房屋,可以办理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主债权合同原件、抵押合同原件;
  
  (4)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5)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抵押合同中有约定的除外)。
  
  5、预告登记的变更登记需要的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4)变更事实的有关证明文件原件。
  
  6、预告登记的注销登记需要的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4)证明预告登记的房屋权利终止的证明材料原件。
  
  7、具体程序:
  
  (1)确定开放商拥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可以保证开发商在预售后有履行的能力,具体说来需要具备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这四个条件后才能取得预售许可证。
  
  (2)与开放商约定房屋预告登记。在确定开发商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与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可以约定房屋预告登记,也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外另行书面约定房屋预告登记。无论如何,双方约定是进行预告登记的前提。
  
  (3)申请预告登记。在已完成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后,买房人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告登记。如开发商未按约定与买房人共同申请预告登记,买房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4)申请成功后,去房管局办理预告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8、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
  
  上述内容为您详细的解答了预告登记费用是多少,如何预告登记等相关问题。预告登记的费用并没有您想象的那么多,但是预告登记的流程与手续特别麻烦,因为该房屋在预告登记时还并不属于房主,但也不属于开发商,因此在个问题上就要需很多的证明材料,这样下来办理预告登记及的手续流程就会很复杂,但是预告登记很好的保证了购买房屋一方和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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