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年民事诉讼立案新规定是什么?

年民事诉讼立案新规定是什么? 一、民事案件受理费什么时候交
  1、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后,一般由提起诉讼的原告预交案件受理费,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用通知的次日起7日内预交。
  2、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3、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这个时候,如果当事人对缴纳案件受理费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当事人在预交期内未预交受理费、上诉费,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诉处理。
   二、民事案件受理费由谁交
  诉讼费用具体由谁负担,要等案件审理结束后,根据审理情况决定。
  1、一般情况下,诉讼费应由败诉的一方负担。
  2、原告、被告各有胜败时,诉讼费由法院决定双方共同分担。原则上是按胜诉、败诉的比例分担。
  3、败诉的一方是多人共同诉讼时,诉讼费用可由法院按照他们的人数和各自与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大小,确定各自负担多少。
  其中如果有专门为自己利益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应由该当事人负担。
  4、撤诉的案件,诉讼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
  5、由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6、除了调解结案由双方协商外,其余的都是由法院决定费用承担。
  7、离婚案件的诉讼费,不能简单地按胜诉、败诉确定,而要由法院根据案情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来决定。
  8、如果原告胜诉,预交的案件受理费,由法院责令被告支付。
  另外关于请律师的费用,除非有特别约定,正常情况是谁请律师谁付律师费。
   三、案件受理费怎么缴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
  1、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2、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新规明确指出,民事诉讼案件的受理费用应该由几种人预交,分别是原告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上诉人,缴纳的具体情况则根据案件的审理情况而定,并且规定了案件受理费缴纳的时间以及如何缴纳。以上就是我们为你解答的“民事诉讼立案新规定”的相关知识,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拐卖儿童和拐骗儿童有什么区别
      不可以并罚。拐骗儿童罪与拐卖儿童两罪之间虽然独立,但是在实践当中,拐骗儿童往往是拐卖儿童的一种手段,两者侵犯的法益虽然不同,但是可能行为人仅......


·劳动合同续签时间最短时间是多久
      劳动合同续签时间最短时间是多久一、劳动合同续签时间最短是多长时间最短可签订三个月时间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


·如何阻止老人参加非法集资?
      中国老人众多,许多不法分子利用老人反应迟钝,轻信谣言等特征对老人进行哄骗。其中怂恿老人参加非法集资的案例数不胜数,令许多家庭苦不堪言。因此如......


·一、父母离婚一方死亡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一、父母离婚一方死亡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夫妻一方死亡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全部归另一方所有,而是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剩余的个人财产部分......


·寄养与收养有什么不同
      寄养与收养有什么不同一、寄养与收养有什么不同寄养与收养不同,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1、成立、生效要件不同。寄养并不需要特别的成立、生效要件,一般......


·坐过牢的不能从事哪些工作?
      坐过牢的不能从事哪些工作?受过刑事处罚的人,这些工作不能从事:法官、人民陪审员、检察官、公务员、律师、辩护人、司法鉴定、公证员、警察、外交......


·解除权的法律定义
      解除权,是指合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权利,它的行使能发生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一方当事人行使解除权时,只要这一方做出意思表示,不需要对方当事人......


·第三责任险是什么?
      第三责任险是什么意思有车一族应该都清楚,在为自己的爱车投保的时候,工作人员会推荐一种叫做第三责任险的保险。实践中,很多人在购买了第三责任险后......


·轻微交通事故是指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但是并未造成人员伤
      轻微交通事故是指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但是并未造成人员伤亡,仅是财产造成一定的损失。交通事故处理都有定的时限,轻微交通事故处理也不例外,......


·我国的专利权包括哪些内容
      我国的专利权包括哪些内容一、我国的专利权包括哪些内容对于专利所有人而言,在申请被授予专利之后,则能成为专利权人,享受相应的专利权。具体如......


·故意伤害罪二审辩护词无罪辩护的内容是什么?
      一、故意伤害罪二审无罪辩护的辩护词内容是什么?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