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企业倒闭后老板的结局是什么?

企业倒闭后老板的结局是什么?
  
  一、企业倒闭后老板逃跑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企业倒闭,老板逃跑会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俗称恶意欠薪罪),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以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一)隐匿财产、恶意清偿、虚构债务、虚假破产、虚假倒闭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的;
  
  (二)逃跑、藏匿的;
  
  (三)隐匿、销毁或者篡改账目、职工名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与劳动报酬相关的材料的;
  
  (四)以其他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
  
  二、企业倒闭后工人工资怎么算?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同时,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破产企业职工的权益,在第一百三十二条中还规定:破产人在本法公布之日前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清偿后不足以清偿的部分,在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的特定财产优先于对该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受偿。
  
  综上所述,企业倒闭后,职工对工资有优先求偿权。老板应该配合政府部门对企业进行破产处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关于企业倒闭后老板的结局有很多种,有些老板会在企业倒闭之后积极进行债务清偿。而有些老板却选择跑路来逃避责任,这样的话,其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的,触犯刑法的话,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西安棚户区改造优惠政策有哪些
      西安棚户区改造优惠政策有哪些国家为了西安人民更好的生活,早在之前就开始了西安棚户区改造,主要是根据西安各个位置的地理情况然后拟出合适的改造方......


·如果土地没有确权,农民还能继续耕种吗?
      如果土地没有确权,农民还能继续耕种吗?1.承包地是否还是自己的?会被收回吗?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期间,所有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承包到户的土地是......


·合同解除后如何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解除后如何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后,合同关系解除,就不存在违约责任。但《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


·高速公路收费站掉头扣几分?
      高速公路收费站掉头扣几分?在收费站没上调速的话不扣分,上了高速的则扣12分。在高速公路上倒车,小车司机将被罚款200元、扣12分;客车和货车司机不仅要......


·损害赔偿和赔偿损失区别是怎样的?
      损害赔偿和赔偿损失区别是怎样的?一、损害赔偿和赔偿损失区别是怎样的?从字面上理解,两者似乎是前因后果的关系,前者发生了侵权损害,才会承担......


·员工入职协议书
      我们知道,员工入职时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入职协议书,我们知道有一份有效的入职协议书,也会起到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的作用。但是很多人不知道员工入职......


·消费损害赔偿的范围如何确定
      消费损害赔偿的范围如何确定一、消费损害赔偿的范围如何确定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


·什么是离婚孩子抚养费
      什么是离婚孩子抚养费我国《婚姻法》规定,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用,上述费用应当和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生活水平相适应,所以对于未经......


·涉及外国人的案件由谁立案侦查?
      涉及外国人的案件由谁立案侦查?我国《刑法》规定,外国人在中国犯罪的处理,必须适用中国法律。凡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不论犯罪人是我国公民还是外国人......


·工伤认定书的补办及资料
      工伤认定书的补办及资料按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结束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至少保存20年。因此,即使认定书原件遗失也不要太......


·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需要赔付吗?
      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需要赔付吗?需要,《民法通则》没有规定残疾赔偿金,但在第119条以不完全列举的方式,对残疾赔偿的范围作了规定:“侵害公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