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能够证明虚假出资的证据包括哪些?

能够证明虚假出资的证据包括哪些?
  
  一、实践中,虚假出资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
  
  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的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2、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但未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4、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付验资,将款项短期转入公司账户后又立即转出,公司未实际使用该项款项进行经营;
  
  5、未对投入的净资产进行审计,仅以投资者提供的少记负债高估资产的会计报表验资。
  
  二、就虚假出资进行报案时候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材料?
  
  1、提供公司工商注册登记证明、营业执照、法人设立注册登记证明、公司章程文本、出资意向文本、工业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等材料;
  
  2、提供被控告人身份证明材料,如证明自然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专业或技术等级证、护照、公司人员登记表等;
  
  3、提供相关的照片或实物,如房屋设备、柜台、原料、商品、产品、器材、支票、汇票等;
  
  4、提供被控告人未交货币、实物、未转移财产权或证明被控告人抽逃出资金额巨大行为、证明嫌疑人后果严重行为、证明行为人其他严重情节行为等相关材料。
  
  三、对虚假出资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对于股东虚假出资的民事责任,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虚假出资的股东承担。但是,谁对案件的法律要件事实进行证明并在事实真伪不明时,承担证明责任呢?我国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分配是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原、被告之间分担证明责任的。即《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也是为了使民事诉讼能够有序并富有效率地进行。
  
  这里的“主张”,是指具有实体或程序意义的法律事实,而不能被理解为一种主观态度或意见。一般来说,一方当事人提出某种事实声明后,其构成一种主张。而对方当事人或单纯否认,则不构成新的主张;若做出积极抗辩,则又构成新的主张。按此规定,举证责任是根据当事人在诉讼中主张的事实而确定的,是先主张事实,然后对所主张的事实负举证责任。对股东虚假出资的举证责任,应由已出资股东、公司及债权人主张股东存在虚假出资行为的当事人承担
  
  由此可见,虚假出资表现形式通常有虚假的银行对账单、未办理手续的实物、工业产权等。当事人在报案之前,需要在这些方面进行证据的收集,只有提供给公安机关能够证明虚假出资的证据,公安机关才能立案侦查,进入经济案件侦破阶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拆迁安置费如何计算?
      拆迁安置费如何计算?一、拆迁安置费如何计算非居住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应当根据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确定,不适用最低补偿单价标准和价格补贴。......


·可以单方面解除租房合同吗
      可以单方面解除租房合同吗房屋租赁合同在订立之后,当事人一方是可以单方面要求解除的。法律赋予出租人与承租人单方解除租房合同的权利,但是在行使该......


·交强险的理赔程序是什么?
      交强险的理赔程序是什么一、交强险的理赔程序是什么1、接到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报案后,应询问有关情况,并立即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


·关于移送管辖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


·婚后共同财产父母给的钱算共同财产吗? ?
      婚后共同财产父母给的钱算共同财产吗??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人财产......


·双方合同毁约如何处理?
      双方合同毁约如何处理?双方合同毁约的处理方式是应按各自的过错程度分别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民事责任一般不严格区分故意或过失,即过错程度在民事责任......


·商家的附随义务需要慎得对方的同意吗?
      商家的附随义务需要慎得对方的同意吗?需要对方的同意;附随义务指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亦无明确约定,为保护对方利益和稳定交易秩序,当事人依诚实......


·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法定条件有哪些(1)、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属于国家植物品种保护名录中列举的植物的属或者种。(2)、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


·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签订承包合同可以吗?
      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签订承包合同可以吗?不可以签订合同,分公司没有法人,无法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其他组织可以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


·反家暴法保护对象包括哪些人
      反家暴法保护对象包括哪些人一、反家暴法保护对象都包括哪些《反家暴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


·民事纠纷去法院要去哪个区
      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