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法律关系主体的类型有哪些

法律关系主体的类型有哪些?
  
  ?????? 在我国,根据各种法律的规定,法律关系的双方都属于相对应的双方,一方为权利方,一方为义务方,这两方都称为法律关系的主体,也是不可缺少的参与者,那么法律关系主体的类型有哪些呢?在这里,我们将为您进行简单的介绍。
  
  一、法律关系的主体分类
  
  法律关系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人,法律上所称的“人“主要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还存在特殊情况,所以我国能够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以下几类:
  
  (1)公民(自然人)。这里的公民既指中国公民,也指居住在中国境内或在境内活动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
  
  (2)机构和组织(法人)。这主要包括三类:一是各种国家机关(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等);二是各种企事业组织和在中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3)国家。在特殊情况下,国家可以作为一个整体成为法律关系主体,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
  
  按法学界主流的观点,可把公民的权利能力分为一般权利能力和特殊权利能力两种。
  
  1、一般权力能力是所有公民普遍享受,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如人身权利能力等。
  
  2、特殊的权利能力须以一定的法律事实出现为条件才能享有,如参加选举的权利能力须以达到法定年龄为条件。
  
  二、法律关系的客体
  
  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又称权利客体、义务客体或权利客体。它是将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联系在一起的中介,没有法律关系的客体作为中介,就不可能形成法律关系。因此,客体是构成任何法律关系都必须具备的一个要素。  
  
  成为法律关系客体应满足下述三个条件:
  
  (1)必须是一种资源,能够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因而被认为具有价值。
  
  (2)必须具有一定的稀缺性,因而不能被需要它的人毫无代价地占有利用。
  
  (3)必须具有可控制性,因而可以被需要它的人为一定目的而加占有和利用。  
  
  在现代社会中,同时符合上述三种条件的事物是非常多的,因此法律关系客体地数量和种类难以一一详述,概括地讲主要包括如下几类:
  
  (1)物。法律上所说的物包括一切可以成为财产权利对象的自然人物和人造之物。
  
  (2)行为。在法律关系客体的意义上,行为指的是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作为或不作为。
  
  (3)智力成果。作为客体的智力成果指的是人们在智力活动中所创造的精神财富,它是知识产权所指向的对象。
  
  (4)人身利益。包括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是人格权和身份权的客体。
  
  三、法律关系的内容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间在一定条件下依照法律或约定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是人们之间利益的获取或付出的状态。  
  
  权利和义务的概念:  
  
  权利义务是一对表征关系和状态的范畴,是法学范畴体系中的最基本的范畴。从本质上看,权利是指法律保护的某种利益;从行为方式的角度看,它表现为要求权利相对人可以怎样行为,必须怎样行为或不得怎样行为。  
  
  义务人指人们必须履行的某种责任,它表现为必须怎样行为和不得怎样行为两种方式。在法律调整状态下,权利是受法律保障的利益,其行为方式表现为意志和行为的自由。义务则是对法律所要求的意志和行为的限制,以及利益的付出。权利和义务是法律调整的特有机制,是法律行为区别于道德行为最明显的标志,也是法律和法律关系内容的核心。
  
  综上可看出,法律关系的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因素构成,而主体也就是在法律关系中一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一定义务的承担者,法律关系主体的类型分为公民、机构和组织,以及国家,前两者也叫自然人和法人,属于相对的概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子女结婚如何把财产只给其一方
      如今子女在结婚的时候,作为父母往往都会拿出自己的积蓄来赠送给子女,但要是不说清楚的话往往就会视为对子女夫妻的赠与,那么赠与的财产就会属于夫妻......


·一、劳动合同不到期被甲方辞退的可以要求赔偿吗?
      一、劳动合同不到期被甲方辞退的可以要求赔偿吗?可以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


·父母可以为未成子女买房子吗
      拥有了房产的所有权之后,就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置自己名下的房产,此时要求所有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现实中,多数父母想要为未成年子女......


·酒驾要怎么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


·企业注册的股东会决议应该怎么写
      企业注册的股东会决议应该怎么写一、企业注册的股东会决议应该怎么写?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2、会议通知情况及......


·参公单位可以随时辞职吗?
      参公单位可以随时辞职吗不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正式员工辞......


·二婚结婚十年后夫妻离婚财产分配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当代社会中,由于人们的个性越来越强,越来越独立,选择离婚的夫妻也越来越多,离婚率日趋见涨,有许多人二婚后由于生活不和睦,也会选择离婚。办理离......


·起诉离婚须要律师吗,哪些情况不用请律师
      起诉离婚其实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打离婚官司,在这种情况下必然是因为离婚夫妻在某些方面产生了争议,因而只能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才能定纷止争。然后在......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灭失原因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灭失原因有哪些承包土地的人对土地拥有承包经营权,承包人可以合理的使用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获得经济利益,土地承包经营权可能会......


·敲诈勒索与绑架罪区别有哪些
      敲诈勒索与绑架罪区别有哪些1、实现勒索的方式不同。一般而言,敲诈勒索罪是对被勒索人本人实施威胁或要挟方法(通常利用自己掌握的对受害人不利的所谓......


·高空坠物的危险有哪些?
      高空坠物的危险有哪些?有数据表明:一个30克的蛋从4楼抛下来就会让人起肿包;从8楼抛下来就可以让人头皮破损;从18楼高甩下来就可以砸破行人的头骨;从25......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