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常常涉及到赔偿的事情,若是肇事双方达不成一致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庭审流程
一、原告陈述诉请后,以下问题如尚未明确,要原告先行明确
1、各项赔偿的具体数额与计算方式;
2、各被告的赔偿责任划分问题;
3、各被告的赔偿顺序(同时有交强险和商业险的,如何赔偿,精神损失抚慰金是否在交强险内先予赔偿)。
二、被告答辩后,以下问题未明确表示的,要引导其回答
1、是否认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2、是否认可赔偿责任的划分及赔偿顺序;
3、是否认可原告的各项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的意见(填在表1“被告意见”一栏中)。
三、在双方陈述诉辩意见后,归纳双方无争议的事项
四、归纳争议焦点
争议焦点一般有以下几种,根据具体案情确定:
1、本案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2、本案民事赔偿责任如何承担?
3、本案原告各项赔偿的依据及计算方式?
4、本案交通事故是否给原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
五、调查询问
庭审调查询问是在当事人完成举证质证后,对案件事实仍有未明确的,需要法院主动去询问当事人以查清案件事实。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要素很多,表1所列为基本要素,首先要将各要素的问题调查清楚。除此之外,还要视具体案情再作相应的调查询问。在这里不能概括完全,只能大概列了以下几种问题:
(一)对事故认定有异议的,询问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事故现场情况、是否对认定书提出复核等。
(二)对赔偿责任及赔偿顺序有异议的,调查以下问题:
1、主体问题:机动车驾驶员与机动车登记车主不一致的,核实驾驶员与登记车主的关系(挂靠、雇佣、劳动关系、借用车辆等)、是否为履职行为等;
2、投保问题:被告有保险公司的,核实保险情况,有商业三者险的,核实具体限额、是否发生在保险期限内等。
3、原告自身对损失结果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无过错责任。
(三)对赔偿标准有异议的,调查以下问题:
1、受害人或者护理人的职业或工作及收入情况;
2、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城镇居民,或者60周岁以上农村居民主张误工费,是否有充分证据;
3、误工期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的,是否有正当理由及证据;
4、车辆维修费用,审查是否属于涉案交通事故造成,保险公司是否已定损等。
(四)保险公司主张免责事由的,审查是否已对免责条款履行明确说明义务,赔偿的,调查是否履行告知义务。
(五)同一事故还有其他受害人,审查其他受害人是否起诉,或者先行赔偿情况如何(涉及到保险限额的分配问题)。
(六)被告个人已垫付部分赔偿的,调查以下问题:
1、核实垫付的具体费用类别及金额;
2、是否为本案原告垫付,如有其他受害人,垫付的比例各自占多少;
3、垫付的金额收款人是谁,原告是否认可;
4、当事人是否主张在本案中一并处理垫付的问题。
(七)如当事人对损失的认定不一致并提出鉴定或者评估的,明确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释明司法鉴定或者司法评估的程序,以及不及时提出鉴定或者评估申请的法律后果。
六、调解
法庭辩论终结后至判决前,双方当事人能够调解的,可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组织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调解协议要注意以下事项:
1、明确赔偿主体及各赔偿项目(当事人表示不需要明确各项赔偿项目的除外);
2、明确履行方式,当事人表示通过银行转账履行的,要权利人明确银行账户的开户名、开户行及账号,转入的银行账户最好是权利人本人的银行账户;
3、明确履行期限;
4、对被告个人垫付的赔偿,如双方一致同意在本案中处理的,也要将此项处理作为调解协议的其中一项写明;
5、如就本案交通事故双方已完全达成一致意见,无后续治疗费用等,可明确就本案交通事故双方不再向对方主张权利;
6、明确案件受理费由谁负担。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上述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庭审提纲的具体内容,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时候按照这个审讯顺序进行,当事人在法庭上答复具体问题的时候要清楚明确,有理有据有条,若是对相关法律法规条文不是很清楚,最好聘请一位专业的律师代为辩护。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我国的行政处罚由谁管辖?
我国司法体系中,全责分明。为了确保法律的高效运行,每个部门各司其职。其中管辖权就是规定具体的案件的行政处罚由哪一个部门进行实施的问题。如果违......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1、当......
·教唆故意伤害罪怎么处罚?
教唆故意伤害罪怎么处罚?凡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这是对教唆犯处罚的一般原则,因此,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
·合同违约法律条款
合同违约法律条款合同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不可缺少的部分,人们在生活中时时都可以看见合同,合同对于当事人来说是必须要遵守的。不遵守合同就必然会受......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索赔项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索赔项需要提供哪些证据?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
·工厂新员工入职注意是什么?
近几年我国很多的高校毕业生找不到工作,甚至高学历的学生都不能有个合适的工作,在这样的状况下我国在积极的调整和解决,保障和提高高校的就业率。而......
·上交利润定额包干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企业经营者:......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工”中最核心的因素的“工作原因”,是构成工伤的充分条件,“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更多......
·公司法人和非公司法人的区别有哪些
公司法人和非公司法人的区别有哪些公司法人和非公司法人都是公司的负责人,都对公司负有一定的义务并承担公司的法律责任,只是双方在承担法律责任的......
·民间借贷中 出借人可以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吗?
债权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债权关系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太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
·苏州高温费年是怎么规定的?
苏州高温费年是怎么规定的?补贴月份:6、7、8、9(共4个月)补贴标准:目前江苏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企业按此标准支付的高温津贴,可按照规定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