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股权质押和抵押的区别

股权质押和抵押的区别
  
  一、股权质押和抵押的区别
  
  1、抵押的标的物通常为不动产、特别动产(车、船等);质押则以动产为主。
  
  2、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押则只需占有就可以。
  
  3、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而质押中质权人既支配质物,又能体现留置效力。
  
  4、抵押权的实现主要通过向法院申请拍卖,而质押则多直接变卖。
  
  二、股权质押的相关法律规定
  
  1、《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九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四十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一条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二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第一百四十三条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2、《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责任公司及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以上就是股权质押和抵押区别的详细介绍以及股权质押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想要股权质押或抵押,一定要注意其区别,质押是可以又责任人直接处理变卖的,而抵押则需要法院审批才可以处理,两者有着很大的区别,不要混淆。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网络盗窃和网络诈骗分别是指的什么?
      网络盗窃和网络诈骗分别是指的什么?网络盗窃,是指通过计算机技术,利用盗窃密码、控制帐号、修改程序等方式,将有形或无形的财物和货币据为己有的......


·把案件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有几次?
      一、把案件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有几次?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


·未成年人身份证的办理是否需要成年人陪同?
      未成年人身份证的办理是否需要成年人陪同?未成年人身份证的办理是不需要成年人陪同,当然了如果说未成年人还没有满16周岁的话,就应当由自己的监护人来......


·民事诉讼申请证人出庭作证需要注意什么?
      民事诉讼申请证人出庭作证需要注意什么?民事诉讼是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在人民法院进行的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而诉讼参与人有很多角色,原......


·交通事故抚养费计算公式是怎样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如果交通事故只是一些小的碰擦,一般来说是不会出现一些严重的受害者的,但是如果稍微严重一点的交通事故中,出现伤亡者是非常的常见的,如果出现了伤......


·民法总则终止代理的情形?
      民法总则终止代理的情形有哪些?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终止代理的情形有哪些?(一)......


·房改房能否继承,怎么过户?
      房改房能否继承,怎么过户?一、房改房能否继承?房改房就是按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叫房改房。房改房可以继承。我国的房改房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获得:......


·如何办理住宅的土地使用证?
      如何办理住宅的土地使用证?现如今,很多人都不知道购房的相关流程,在购房的时候会出现许多的问题不知道怎么解决。其实,在购买完商品房后,都还需要......


·聚众斗殴罪的赔偿责任是怎样的
      因为聚众斗殴犯罪往往同时会造成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权利受到侵害的结果。所以,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不仅要量刑处罚,还要承担相应......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既遂量刑幅度是怎样的?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既遂量刑幅度是怎样的?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既遂的最低量刑是拘役,最高处罚是十年的有期徒刑。具体的量刑情况如下:中华人民......


·隐名股东持股协议无效情形有哪些?
      隐名股东持股协议的无效情形有哪些?《民法典》的基本原则是,只要合同双方订立的内容不违背法律的基本规定,就是有效的,这是法律尊重合同当事人意思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