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法院办案程序有几种

法院办案程序有几种在社会生活中一定会遇到各种纠纷和矛盾,那么法院在此时就需要法院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对犯罪分子危害社会安全的人给与惩罚。法院的作用就尤为重要了。那么法院办案程序有几种就需要公民有正确认识了。下面律师我们为您解答。一、立案人民法院的立案主要是对刑事一审自诉 案、民事、行政一审案件和执行案件的自诉状、起诉状、
  申请执行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立案受理的活动。立案审查应在法定期间内完成。刑事自诉案件应当在自收到诉状或口头告诉第二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民事、行政案件,应在自收到诉状或口头起诉
  第二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决定立案的,应通知当事人,并于五日内向对方当事人送达应诉通知书和诉状副本;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一般案件可于收到诉状当日决定是否立案受理。二、缴费除刑事案件外,其他案件(包括民事、经济、行政、执行)当事人都得向人民法院缴纳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向当事人收取诉讼费用主要有两个用意,一是弥补国家的财政开支;二是抑制滥诉、减少诉讼。诉讼费用的收费范围、收费标准,预交和负担,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有明确规定。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被告反诉的,反诉案件的诉讼费
  由被告预交;申请执行费,由申请人预交。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用通知的次日起七日内预交;反诉案件,由反诉当事人在提出反诉的同时预交;申请执行费用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预交。上诉案件的诉讼费用,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接到预交诉讼费通知后七日内预交。预交诉讼费用有困难的,
  可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当事人在预交期内未预交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起诉或上诉处理。近年来,为确保经济有困难而交不起诉讼费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我院认真贯彻执行最高法院下发的《关于对确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规定》,
  积极实行司法救助,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决定减、缓、免交诉讼费用,使其能正常诉讼。三、审判1、 开庭审判流程,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形式有两种,一是开庭审理,二是书面审理。开庭审理是原则,
  适用于各类案件;书面审理,仅适用上诉案件,且是合议庭经过阅卷和调查,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或者询问当事人后,对事实清楚,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上诉案件。2、开庭审判流程为。审理前的准备;庭审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 ;法庭评议;复杂案件审委会讨论 ;宣 告 判 决。通过我们的介绍。你是否已经对法院办案程序有几种这个问题有了认识。其实,法院对于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办案程序中会有一些的差别,需要您仔细观察,具体程序由法律规定,但是立案是所有审判的基础。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时不得利用自己的权利错判改判。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土地使用转让金的含义,转让条件
      土地使用转让金的含义,转让条件近几年,在较为偏远的村落小镇逐渐兴起构建了特色农庄,很多城市人都会利用周末等节假日回到农村或者郊外与孩子一起......


·绍兴打离婚官司的律师如何找到一个好律师?
      打官司,请到一个靠谱的律师,可以说可以给当事人在诉讼中取得有利的地位至关重要。但是,普通人因为不懂律师这一行业,很难辨别这个律师是不是有水平......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的犯罪主体有哪些
      一、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的犯罪主体有哪些?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结合各级法院公开的裁判文书,总结出银行从业人员违法发放贷款罪的主要表现形式如下:(一)采取化整......


·符合工程质量检测要求吗?
      相信每位从事建筑工程行业的朋友对法律的相关规定都会有所了解,只有进行相关了解进而才能指导实地工程,以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也是对工程投用后的保......


·如何界定公司抽逃注册资金的行为?
      如何界定公司抽逃注册资金的行为?1、公司验资注册后,将货币出资用于偿还股东个人债务或他人个人债务,这常常表现为发起人或股东用借款或贷款作为注册......


·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是怎样的?
      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是怎样的?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包括服务性、科学性、独立性和公正性。服务性的含义是运用规划、控制、协调方法,控制建设工程的投......


·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民事诉讼案件,在我国各类案件之中所占的比例是比较高的,人民法院在受理此类案件之后,必须在掌握了确切的证据的基础之上,才能判决案件,因此在审理......


·通常在买房子的时候最重要的费用就是购房款了
      通常在买房子的时候最重要的费用就是购房款了,但除了这个之后,其实还会有其他的一些费用需要交纳。那到底买房子需要交哪些钱呢?作为有购房打算的人,......


·一、醉驾抽血能第二天再替换一次么?
      一、醉驾抽血能第二天再替换一次么?醉驾抽血能第二天再替换一次,抽血化验醉驾不可以复检。醉驾不仅不可进行三次复检,事实上连第二次复检都是不允许的......


·变更诉讼标的额的最后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变更诉讼标的额的最后期限是怎么规定的一、变更诉讼标的额的最后期限是怎么规定的?变更诉讼标的额的最后期限是法定举证期限届满前,《最高人民法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