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重婚案件公安机关内部管辖是否可以?

重婚案件公安机关内部管辖是否可以?重婚案件公安机关内部管辖是不可以的,对于重婚案件是到被告所在地来管辖的,根据《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曾将重婚案件列为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规定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在中国《婚姻法》第10条中被规定为"婚姻关系无效"列。而婚姻关系无效的法律后果,尽管现今世界各国的法律规定不尽相同,但都离不开对重婚者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这两种惩罚方式。二、《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第四十九条 其他法律对有关婚姻家庭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当代社会现在很多的形式类型的案件只需要到公安机关来进行报案,然后后续的问题都是由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来负责处理,但是重婚罪他是属于一般的轻微的刑事类型的案件,所以不需要动用到公安机关直接向法院提出诉讼,然后审理即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公司涉嫌网络诈骗员工怎么判
      公司涉嫌网络诈骗员工怎么判一、公司涉嫌网络诈骗员工怎么判诈骗罪没有单位犯罪,只能由自然人对诈骗罪承担刑事责任,授意员工进行诈骗的单位领导、实......


·实现抵押权的方法有哪些
      实现抵押权的方法有哪些一、实现抵押权的方法有哪些抵押权引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


·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借贷合同有效吗?
      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借贷合同有效吗?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借贷合同有效,本罪经过最多十五年不再追诉。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一、伤员进行工伤认定证人多少?
      一、伤员进行工伤认定证人多少?伤员进行工伤认定时,证明应当需要两人或者两人以上。工伤认定中劳动局调查,要不要见证人的笔录,要看具体情况的,......


·一、动产抵押买卖不破租赁适用吗?
      一、动产抵押买卖不破租赁适用吗?动产租赁不应当适用该原则,其理由如下:第一,动产的种类繁多,且价值普遍较低,通过市场交易很容易取得,因此,没有......


·私闯民宅寻衅滋事怎么判罚?
      私闯民宅寻衅滋事怎么判罚?一、私闯民宅寻衅滋事怎么判罚?私闯民宅寻衅滋事不构成犯罪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


·商标tm抢注过来注册企业字号可以吗?
      一,商标tm抢注过来注册企业字号可以吗?注册企业字号或者logo都是可以的。商标上的TM有其特殊含义,TM标志并非对商标起到保护作用,它与R不同,TM为T......


·告两人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重婚需要的证据具体分两种情况:
      告两人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重婚需要的证据具体分两种情况:1、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


·土地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土地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我们知道我国的土地是国家所有,但是每个人都有土地的使用权,任何人不能非法占据,就算政府征用也要给与一定的征地补偿......


·监外执行是什么意思,监外执行的条件都有哪些
      监外执行是什么意思,监外执行的条件都有哪些相信您都听说过监外执行,但实际有多少人知道监外执行是什么意思呢?这其实主要针对的是罪犯在监狱实际服......


·字稿著作权保护期是多久
      字稿著作权保护期是多久?1、作者为公民,其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合作作品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从最后死亡的作者的死亡时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